第1章

“望舒,要不你留在医院观察几天吧,我……我把车卖了,医药费还是能……”

“你别说话。”望舒裹着林红车上的毛毯窝在副驾驶,呆呆的看着窗外,繁华的城市让他感到陌生极了。

很快,车到了望舒家楼下,“望舒,你先上去吧,我去给你买点吃的。”

“嗯……”望舒很清楚,这顿饭又是不少钱,可他现在没心思管。

回到家,望舒看着一室狼藉,不由佩服林红。

得傻到什么程度找个存折能把家翻成这样。

望舒走到卧室,他的手机和充电器还扔在那里,三个月前,他躺在床上,一边充电一边看一本名为种田之地主的小说,结果因为手机漏电,穿进了那本小说里……

望舒昏迷的那三个月,其实是穿越。

种田之地主是一本男频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农民王大贵穿越到古代,奋发图强,种地产粮,一步一步脚踏实地,从家徒四壁开始,成为米面商人,用赚来的钱继续买耕地,增加粮食产粮,养活了半个国家的百姓,没几年就富可敌国,成为了古代大地主,还迎娶了公主。

望舒穿越成为那个和他长相一样的罪臣之子时,王大贵已经富可敌国了,国家已经非常富饶了,而他则被流放到荒芜之地,差点被饿死在国家给分配的那间茅草屋里。

准确的说,那个罪臣之子已经被饿死了。

罪臣之子要面子要尊严,哪怕被饿死他不吃嗟来之食,他可以吃,望舒冲着隔壁泼辣老妇人装乖卖笑,讨来一个馍馍,就着浑浊的井水,勉强填饱了肚子。

看着外面属于他的一亩三分地,望舒觉得他不该吃那个难吃至极的馍馍,左右都得饿死。

是老妇人和家中儿媳妇说的话激起了望舒的求生欲。

她们说,今年是永历十八年,王大贵要娶公主了。

望舒清楚的记得,小说结尾时,是永历二十一年春,公主生子。

他有种感觉,只要等到小说结尾的那一天,他就能回去,而在这三年时间里,生存才是关键。

望舒不会种地,也不愿意顶着大太阳东奔西走,在这个只有出力气才能吃上饭的鬼地方,他只能靠偷别人家的玉米土豆,厚着脸皮蹭吃蹭喝才能谋生,有王大贵这个粮食大亨在,哪怕是这种贫瘠的地方生活都好了不少,望舒长的俊,嘴又甜,家里宽裕点的也愿意给他个馍馍吃。

赖上杨砚是一个巧合。

谁让杨砚会打猎,谁让他家房檐上挂着兔子肉了。

望舒吃不到肉实在是太馋了,他一个没忍住,夜里偷偷溜到杨砚家院里偷兔子肉吃。

头一次被抓住。

一米九的汉子,单手把他拎起来,一下子抡到肩上,一言不发的往外走,要把他送到官府去。

望舒怕极了,他听说牢里都是耗子,半夜里咬人,像他这么瘦的,一晚上就能吃的只剩骨头。

望舒可以死,却不想死的太惨,他扒着杨砚的肩求饶,杨砚不理会,他觉得委屈,自己原本衣食无忧的,怎么就到了这样一个破地方,越想越伤心,把杨砚的肩头都哭湿了。

杨砚停下脚步,犹豫了一下,把他带回了家,给望舒做了一道青椒炒兔子肉,还给了他两个白面馒头。

这是什么好日子啊,望舒仗着他心软,一口一个哥,死皮赖脸的在他家住下了。

杨砚有好多钱,他攒下来要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十里八村的媒人给他寻摸了好几个黄花大闺女,他都没看上。

望舒想了想,杨砚这要是娶媳妇了,他和杨砚非亲非故的,还怎么在这蹭吃蹭喝啊。

或许是这个原因吧,望舒洗个澡,爬上了杨砚的热炕头,白嫩的长腿盘上杨砚健壮的身体,他对着杨砚说,“我给你当三年媳妇成不成。”

凉凉的月光下,杨砚盯着他看了良久,点了点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