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琛脚下一顿,屋门昨天还好好的,今天上午被人踹了个洞。

而始作俑者,姓林。

林颜也反应过来,“没事,回头等咱结婚了就不住这了。”

知青大院是住着好些人,也有插队在此的知青结了婚,都搬出去住。

更别提林颜还怀揣五百元巨款,回头弄个独门独户的院子不成问题。

隋琛倒了杯水递过去,搪瓷缸上面写着庆祝五十周年的字样。

前面的字和图样都被磨掉了,林颜是在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

屋子不大,除了一张床便是一张小方桌,上面放着一摞书和几张纸,最上面那张摘抄了一句话——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字写得遒劲有力。

“你字写得真好看,跟你人一样好看。”

林颜脱口而出的话让隋琛脸微微一红,耳垂都被红磨坊染上了几分颜色。

她这要是当了皇帝,肯定是昏君,整天抱着美人为所欲为酒池肉林的那种。

林颜轻咳了声,“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事,但都这样了咱俩就凑合过吧。虽说要结婚,但我还是想要跟你约法三章。”

林颜克制自己不当昏君,得理智。

约法三章。

隋琛抬头看向倚在桌边的小村花,“哪三章?”

“往后你帮我洗衣做饭干活。”林颜掰着手指头算,既然要英年早婚那就肯定要从头培养老公。

一定要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暖得了床的那种三好老公才行。

隋琛默不吭声。

这反应……林颜觉得可能是自己要求高了。

她想了想,走到隋琛面前伸出一双手,“你看我的手好看吗?”

女孩子的手纤细白嫩,柔若无骨。

若是用来写字,应该很不错。

林颜拉过小马扎坐在隋琛对面,“别看这手长得好,其实一点力气都没有的,用来写写字拿拿书本也还行,干活时不成的,洗衣服都洗不干净。我怕我做饭的话回头拿不稳锅碗瓢盆,这要是都摔了往后咱们可怎么吃饭呀。”

青年觉得大腿内侧那块红肿疼痛加剧,那是今天上午被人捏的。

始作俑者刚巧姓林,就坐在自己面前。

或许这疼痛是错觉,她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隋知青声音都透着几分沙哑,“那这些我做了,你做什么?”

林颜眨了眨眼,“帮你学习好不好?我三代贫农根正苗红,帮你思想进步搞学习怎么样?”

帮他学习。

隋琛迎上那一双诚挚的眼眸,曾经如小鹿般不安的眼眸仿佛只是他的错觉。

如今的林颜,真诚又热烈,让人说不出拒绝的话。

隋琛听到自己的声音,“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相信隋知青你的为人,那咱就不立字据了。”解决了一件人生大事后,林颜又想起了什么,“对了,我堂姐林爱芬要跟回乡探亲的赵营长结婚了,等回头我带你去吃酒席,有大鱼大肉咱们也沾沾喜气,顺带着打打牙祭。”

林颜离开了,只是年轻姑娘的声音还在隋琛脑中回荡。

“我带你去吃酒席”、“沾沾喜气”、“打打牙祭”。

每句话都不能再离谱。

以至于当隋琛回过神来,看着信纸上还算新鲜的字迹时,他觉得自己也被林颜感染的有些疯癫——

爸爸,近来可好?妈妈和妹妹的身体可还好?我在这边一切都好,只是近来添了一桩喜事,要与当地的一位姑娘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