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吧,落嘉,傅司年找不到的。”旁边一个男孩子说。

许落嘉什么人,说一不二,老师布置的作业就要认认真真地完成,一个都不能少!如果在战争年代,他绝对是让所有百姓都撤离以后,再殿后的英勇大无畏将军。

他抱歉地打了几个电话以后,才大概知道了傅司年现在在哪里。

十七岁那年觉得很感激电话里的同学和朋友,然而午夜梦回,心急如焚的时候,竟然又隐隐地对这些人起了怨念。如果当时不知道傅司年在哪里就好了。这样他们两个就可以永远像两根平行线,各自往前走。

是,他后悔认识了傅司年。

老天爷喜欢看戏,当时看起来是恩赐,因为傅司年在的酒吧离商场不远,许落嘉轻而易举就可以赶过去,做戏也没有这么巧合的。

然而看似是上天慈悲,又是造化弄人,当时的便宜都为了戏幕徐徐罗列而准备。因为老天爷喜欢看戏。尤其喜欢看痴男怨女爱不得,恨别离,意难平。

此时候的许落嘉懵懂得像只羔羊,傻乎乎地去酒吧,温顺地钻进了命运的布袋。然后,布袋一收,拼死也挣脱不开。

十年前的酒吧跟现在也没有什么区别,晚上七点钟已经开始渐渐地热闹起来了。中间有一个华丽的舞台,数不清的银色灯光对准那个舞台。

许落嘉情不自禁地走过去,银色的灯光四处闪耀飞舞,舞台正中间的是傅司年。

十七岁的少年,身材已经修长健硕,穿着黑色的宽t恤,偶尔把手举起来,能瞥见衣服下的肌肉线条,拿着麦克风的手臂线条流畅。

也许是因为酒吧里太热,也许是因为场子真的太热闹了,傅司年额前的碎发微微湿,垂下来,眼睛里闪耀着鲜活的光芒,比舞台上的灯光还要明耀。

一眼就闪耀了许落嘉。

好像在一瞬间,静止沉默,古板老旧的自我世界开始运转起来,圆规,纽扣,尺子都开始飞舞,在天空里留下流星一样的流光溢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