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霍云臻就被他从后者里面拿了出来,但是还能往哪里放?往前面放,肯定是不合适的。
只能放在手里,然后小心翼翼的,放在一边。
从此,他的世界里,有了第三类人。
那霍云臻喜欢他吗?
毋庸置疑。
霍云臻对他的喜欢,实在是太明显了,光是霍云臻直截了当的喜欢就不知道多少了,还有那些暗示的话语,那些玫瑰花,那些礼物。
他曾觉得这是种困扰,现在只觉得当初的自己可能有些毛病。
可是,他对得起霍云臻的这份喜欢吗?
论身份,他是叶家弃子,叶家明里暗里想弄死他,霍云臻是霍氏总裁,天之骄子;
论性格,看看霍云臻身边围绕的那些人,看看参加完那个真人秀之后有多少人梦想是霍氏,就知道霍云臻他多么招人喜欢,但是他呢?他是什么鬼玩意,他自己还不清楚吗?他就不是个正常人,不过是给自己套上了个正常人的面具罢了。
论来论去,他有那一点配得上霍云臻?
这张脸吗?
可在他眼里,霍云臻远比他相貌好。
他这种人,真的配拖着霍云臻那么好的人吗?
叶白华缓缓睁开眼睛,霍云臻正试图给他喂水。
“……云臻,”叶白华的声音哑得出奇,霍云臻连忙将勺子塞进他嘴里,试图让他喝点水。
叶白华第一次觉得,清水也可以那般甘甜。
“你别喜欢我了。”
你值得更好了。
去喜欢配得上你的人吧。
我这种玩意,根本不配你喜欢。
这几个字吐出去,叶白华心跳如鼓,这一刻,他仿佛被撕裂成两半。
一半在大声高呼,你配不上霍云臻,霍云臻值得更好的;另一半也在疯狂咆哮,是霍云臻先招惹你的!是霍云臻要喜欢你的!霍云臻不可以走!不可以!
“你在教我做事?”
霍云臻捏住他的下巴,又一次将勺子塞了进去,甘甜的水流了进来,叶白华心底陡然生出几分贪/婪。
“你说了不算,我自己的感情,我自己说了算。”
那两种声音荡然无存,叶白华倏地笑了,有些古怪,但是霍云臻没看到。
这是你自己选的,是你不肯走的。
我给过你机会了。
阿臻。
作者有话要说:
白哥肯定是装的啊,他在那种环境下长大,小小的发烧,怎么会让自己失去意识hhhh
这大概就是,高岭之花撕去面具,露出本身的狂犬形象hh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