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七十年代末的金城,哪怕你只想卖力干活赚点辛苦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阿虎脑子不灵光,搞不懂行业内的弯弯绕绕。认庙门、拜码头,打点疏通保护费,他一样也不晓得。
终于,有一次,阿虎深夜收工后独自回家,被几个人堵在了路上,拳打脚踢一顿收拾,硬是要抢走他口袋里的票子。
哪怕时隔三年,阿虎依然记得,自己那时身上有五十二块四毛五分,差不多相当于他和乐乐两人一星期的饭钱了。
所以即便他被揍得鼻青脸肿、嘴角开裂、额头渗血,依然死死拽住那五十二块四毛五分钱,任凭那五人拳打脚踢,依然不肯松手。
就在他以为自己会被生生打死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嘿,我最看不惯人多欺负人少的了!”
紧接着,便有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毫无预兆的跳进战圈,一脚就踹飞了其中一人。
阿虎抬起头,一只眼睛被血糊住,便用另一只眼去看那突然出现的男人。
当时他倒在地上,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对方黑色T恤的下摆和款式骚包的破洞牛仔裤,腰上挂着什么东西,在路灯下金光闪烁。
——这便是他和殷嘉茗的初见。
彼时殷嘉茗也才刚刚年满二十,但身手已相当了得。
他单枪匹马护在阿虎身前,以一敌五,竟也不落下风。
不过殷嘉茗可比阿虎机灵得多了,根本不会一味硬抗。
他看阿虎似乎缓过了一口气来,便一手将人揪起来,抽冷子撞开一个人,突破了包围圈。
“傻崽,快跑啊!”
殷嘉茗在阿虎背后使劲搡了一把,自己则猛然抄起路边一只半人高的大塑料桶,兜头盖脸朝着追在前面的两人泼了过去。
塑料桶里装的是恶臭难闻的泔水,追兵冷不丁被浇了一身,生理和心理遭受了双重打击,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就直接栽进那大滩的秽物中了。
殷嘉茗逮着了机会,拉住阿虎一路疯跑,专往胡同巷子里钻,翻墙跳房,竟然当真甩掉了那五人。
“好了,到这里应该就没事了。”
殷嘉茗在一个路口停下,同时眼疾手快,一把拽住前面的阿虎,“别跑了,他们追不上啦。”
阿虎被殷嘉茗拽得一踉跄,下盘一时站不稳,一屁股墩在了路沿上。
直到这时,他才觉出了几欲虚脱的疲惫来。
“喂,你没事吧?”
殷嘉茗见阿虎一副坐倒在地就爬不起来了的样子,生怕他伤势过重,连忙蹲下来,伸手去撩他被结成绺的额发,想检查他额头的伤口。
“别碰我!”
阿虎一把挡开了殷嘉茗的手。
不过殷嘉茗已经看到了他右边脸颊上那一大块狰狞的血管瘤了。
那天生的胎记实在十分丑陋,像一只巨大的毒蜘蛛,几乎盖住了少年人的半边脸颊,与满脸的鲜血和淤青糅杂在一处,宛若夜叉恶鬼。
殷嘉茗愣了一下,又在阿虎屈辱而仇恨的目光中瞬间想通了前因后果。
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笑了笑,又伸手揉了揉阿虎湿漉漉脏兮兮的乱发,接着脱下自己的外套,甩到少年人脸上,“把脸上的血擦一擦,我带你去吃宵夜。”
“两碗大蓉,一碟牛河,再来两杯冻柠茶,谢谢老板!”
殷嘉茗熟练地点了单,又抬头看向杵在桌旁的阿虎,“怎么了?坐下吃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