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了,“温洋”的模样早已模糊在殷锒戈的脑中,只有那种与心脏紧密贴合的感觉一直都未变过,调查的负责人告诉殷锒戈,根据已有的调查资料,照片上的人有百分之七十的可能就是温洋,但殷锒戈已在看到照片的这一瞬间便给了自己百分之百的肯定,照片上的这个人,就是温洋。
“有和他接触过吗?”殷锒戈按捺着心里窜起的激烈火星,沉声问,“他还记得十一年前的事吗?”
“当年他是在困户区附近的一条江里被一艘货船救起的,据说被救过来之后,除了知道自己名字叫温洋外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几经波折被送到了孤儿院,在那一年之后才被一对也姓温的商人夫妇收养。”
殷锒戈无法形容此时心里的滋味,是惋惜,还是庆幸?惋惜自己早已成为温洋生命里的过客,还是庆幸自己此时可以完全坦然,毫无背负的站在温洋面前?
原以为十一年前自己的狼狈不堪总有一天会在温洋面前无处遁藏,可如今温洋不记得十一年前的事了,那自己是否还能像十一年前那样轻易踏进温洋的世界,轻易获得他甚至能托出生命的信赖。
会吗?
“你做的很好。”殷锒戈合上资料,面无表情的看着对面的男人,“很快会有翻倍的酬劳打到你的账户,接下来你要做的,是想法设法的让温洋”
民安医院是ec市一家私立医院,位处交通拥挤的繁华区,规模虽不能匹敌其他公家的大医院,但却高薪聘请了不少医科专家,完成了多次罕数成功的手术,在ec市还有不小的名望。
还未大学毕业的温洋在这里做了实习生,走的虽然是“母亲是副院长”这个后门,但却没有享受到丝毫的优待,实习的这一个多月可把他累得够呛。
医院里几乎没人知道温洋是副院长的养子,温洋的存在感在诺大的医院实在微渺,所有人对温洋最深的印象,是那位平均几个月才视察一次工作的女院长当着所有人的面骂温洋笨手笨脚。
因为温洋抱着高烧昏迷的小女孩焦急忙慌的跑进医院时,在医院大厅里撞了养母一下,说是撞,其实不过是简单的蹭了下肩。
这位副院长,也就是温洋现在的养母沈虹雨是温洋养父的第二任妻子,并非是当年收养温洋的那一位,从进入温家开始,她便横竖看温洋不顺眼,毕竟这是自己丈夫前妻收养的孩子,身上没有一丁点温家的血脉。
这样完完全全的外人,未来却要和自己的孩子分家产,沈虹雨怎么可能甘心,所以在为温家诞下一男孩后,沈虹雨便直言要求温洋搬出去住。
温父当时溺宠着为自己生下血脉的娇妻,便让人在外给温洋租了间单人公寓,一次结算了三年的房租,让当初不过十五岁的温洋从温家搬出,并给了温洋五万块钱,随后的五年,如果不是温洋每年都会回家看望自己的养父,温家的人恐怕早忘了温洋的存在。
温洋从来没觉得自己的遭遇有多坎坷,他一直都深深感恩于温家当年的收养,在温家生活的五六年里,他会为家里因自己而引发的争端而感到内疚和自责,所以他小心翼翼的行为,迁就养父母对他提出的任何要求,虽然最后还是被赶出了温家,但他依旧在心里将温父当作自己的亲生父亲,将温家,默默的幻化为自己背后的港湾。
又一次加班到了深夜,到公寓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所幸的是第二天休息,所以洗完澡换了身衣服,温洋便准备下楼去吃点夜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