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刚才对战时熟悉的身形动作,方征就隐约猜到。除了这个神经病,还能是谁?
黑暗中方征的视力看得清对方的脸,这是他第一次在复明后,真正见到“连风”已经改变的模样。
那张脸已经完全不再是“连风”,而是当年矫健射蛇的少年面庞,轮廓已经变得更深更硬,如今子锋已经十九岁,这个时代完全成熟的青年,眼睛在黑暗中锐利得像狼一样,方征就像在看一柄刀刃缓缓流转过光芒。
子锋直勾勾盯着方征,胸口的伤处鲜血还在滴淌,他用手捂住,似乎涂了点药上去,然后子锋把手掌举到嘴边,仍然是目不转睛盯着方征,却缓缓舔舐过掌中温热的鲜血。那模样看得方征鸡皮疙瘩都泛起来了。他知道应该再次举剑,杀了这个叛徒都不为过。可方征还是没动手,他就不信对方一直沉默。
夤夜独来,你真的没有一句话要对我说吗?方征揪心地想。
然而下一瞬间子锋忽然动手,方征挥剑迎击,只听黑暗中“铛”的一声激鸣,子锋终于拿出了武器,一把轻薄的长刀。格在方征的剑柄上,把他方征手带得往后折去。方征腾出另一只手握成拳打过去,却被子锋握在了掌心中。
这是一个对彼此来说都非常危险的相持姿势,方征身体虽然微后倾,却像是弹弓在蓄力,方征的剑还格着兵器,拳头力气也没泄。全神贯注之时任何分心都是找死行为,子锋的脸却在忽然黑暗中凑近,鲜血滴落在刀剑上,狠狠咬住了方征的嘴唇,浓烈的血腥味包裹住了他。
神经病!这种时候,子锋居然来亲他!
方征只觉得唇齿间一痛,过电的颤栗从神经末梢一下子烧遍他的全身,惊愕的短暂瞬间大脑一片空白。如果这也是一种另类的攻击方式,那的确让方征措手不及。
子锋就像一个在沙漠里干渴到极点的旅人,找到清泉时贪婪的汲取着,像是要把方征吞进肚中般掠夺着。他不满足于噬吻,一口咬住方征的喉结,如果不是他们中间还隔着两把冰冷的刀刃,真可谓是一对久别失散的恋人模样了。
方征双手第一次发力,被子锋重新摁了回去,子锋无法腾出手,牙齿“滋啦”一声撕开方征衣襟的领子,用力啃在方征锁骨上,留下殷红的印记。
如果放任,他简直能把方征囫囵吃下去。
方征终于从眩晕中攒够力气,弹起膝盖猛地把子锋蹬踢出去,方征的双手在那相持中几乎耗尽力气。他拄着重华剑站在原地,如果有火光照耀会更明显,虽然子锋也看得清他此刻的模样 方征发梢凌乱,额头布满汗水,刚才子锋的血被手掌带到唇齿间,又渡给方征,让他的下颌都是红色的血,那红色一直延伸到领口锁骨的地方,还在往下流淌。
子锋呼吸愈发急促,他又直勾勾看着方征,走了两步上前,方征猛然横剑刺过去,剑尖又碰到了子锋的身体。子锋继续往前走一步,用身体肌肉把剑尖夹住,但方征只要一用力,还是可以刺穿。
子锋顶着剑尖继续往前走一步,方征困惑又愤怒,吼道:“你找死?!”
心一横这剑就刺进去了,可是方征就是心里发憷,反而为了避免子锋真的穿剑过胸,后退了一步。
子锋不说话,又上前一步把方征逼退到墙角,反倒像是他拿着剑在挟持人。方征简直不知道他哪里来的找死劲头,他有那么多话想问子锋,也想狠狠揍他,可是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