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山海亦可平 开云种玉 1351 字 2个月前

在方征追问下,仆牛终于说,传闻杀死大青龙,除了那个唯一致命的弱点外,另外的办法,就是砍下它所有的触角腿和口器,把它身体每一截都斩断。

否则只要有一截身躯没有斩断,一条触角腿没分离,一个口器没有剁开,都会重新生长。

大青龙有六十四个触角腿,三十二截身躯,十二个口器。还有最上面可怕的头。

每个触角腿上都有带毒的毛刺、小蛊虫和吸血的盘。十二个口器两边有带毒的钳。

根本就不可能有人做到。

方征也是听得目瞪口呆,越听越觉得,子锋是肯定凉了。想必是一场恶战,大青龙的触角被剁了那么多下来,但子锋再厉害也不可能把所有器官都剁了,只留一条光溜溜的虫身?

方征凝望着重峦叠障的雾岭,如果所记没错的话,当年的战场,那个三苗墓穴入口,是在几百里之外吧?

方征刻意避开了那里,三苗墓穴位置,肯定很多虞夷探子知道。但明明子锋是在那个墓里去迎战大青龙的,为什么大青龙的触角断肢会在几百里外出现?难道这只虫子顺着黑脉,像蚯蚓松土似的拱开山石,和子锋一路打到了这边?

方征心神激荡之下,用铜剑狠狠戳进触角连接部位的死肉里,他预料中的四溅火花并没有出现,居然像切菜似的捅进去了。

怎么回事?当时这虫子的硬壳不是很坚固,据说岩浆都烧不穿,所以才阻隔在黑脉上方吗?

还是说,这就是第二招带给方征的提升呢?

方征想象着,如果现在大青龙活着在他面前挥动着即几十只毛茸茸的触角,它的身体能被铜剑这样捅开的话。自己也有机会砍下它的七八只脚。那是不是说明,自己和当时的子锋差不多强了呢?

可惜没法做对比了。这是方征第一次为子锋死去感到一丝遗憾。

方征把那些触角采摘了部分下来带回去研究,发现那上面的细小虫尸壳都有毒性,他把那些触角拖回来,磨成粉末,制了几大罐。他发现那些粉末对地里的庄稼或是采集植物还挺有促进繁茂作用的。放了之后格外长得好。

方征又在那片区域挖掘了几次,挖不出什么东西了。方征心想,等以后时间更充裕,顺着这条岭挖,说不定可以挖出子锋的尸体,如果没有被大青龙吃进肚里消化,也没有腐烂的话。

方征虽然憎恨子锋,但在心里说,如果真的挖到他的尸体,他也会给子锋一个体面的安葬方式。这是对强者的尊重。子锋是他来到这个时代遇到的最强的人,也是方征竭力督促自己变强的直接动因。

如今这个天花顶不在了,方征甚至忍不住有些遗憾。如果能用自己提升的新招,和子锋势均力敌地战一场,该有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