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子锋面无表情对她说,绩六赶紧抱着自己的背包衣服爬走了,她自己的早就做好了。
方征怒极反笑,光脚不怕穿鞋的,说:“行,你自己定的规矩,不听你的话完不成的人,就要被你分块。那你就杀了我呀。”
如果子锋想杀了他,不必这么大费周章。只不过想折腾方征罢了。方征腹诽着死太监果然都变态。也迅速梳理应对:折腾人的家伙,就像在玩弄一条虫或者一只宠物,逆来顺受反而会败胃口,他们就喜欢看虫子蹦 的样子。所以方征有恃无恐,不踩线就可以了。
“规矩是给她们定的,不是给你。”子锋露出恼怒神色:“待会广场间集会你不要来了,晚饭也别吃了,觉也别睡了,把这些编好,惩罚你,是为了让你记住,绝不允许偷懒糊弄我。”
子锋砰的一声关上门,把方征关在里面,还移了一大块石头堵在门口,不让方征出去。
方征头疼叹了口气,这变态牙签真是恶心。果然是把自己当奴隶或宠物那种对待,高兴的时候逗一逗玩一玩,以为自己和那女奴有密切一点的关系就开始跳脚,不允许建立其他任何关系。
或许子锋在这个时代掌握了非常多的东西。但方征心里还是把子锋当成个小孩,这小孩有着后世“熊孩子”所拥有的共同缺点:那眼神正眼也不瞧绩六,大概在他眼里跟只鸡或牛没区别。关于“人”的道德观几乎为零。
野蛮时代造就了子锋这样的人,或许并非他的本意,但不妨碍方征的厌恶。
忍着,反正要让他惨死的,方征深深把所有怒火都化为报复动力。
虽然要重编,好在是绩六屋子,有许多织衣服的工具,一开始用得不顺手,但方征动手能力还不错,再加上他的确需要结实坚固的衣服和背包,所以做工也没偷懒。
屋内光线渐弱,不知不觉天已经完全黑了,屋里没有灯油也没有燧石,全凭石头缝里透进来的月色和星光,看得方征眼睛都快瞎掉。偶尔向外张望,无边的漆黑让人迫切寻求温暖和光明,叹服远古人类发明火的伟大壮举。方征回想起童年没有通电时,几只洁白的羊烛,和父亲慈爱的目光。从此知道黑暗里的火光能有多温暖,也就不怕黑了。
我不怕你。方征胸中燃着记忆的火焰,冷冷地对子锋的幻影说,我还会杀掉你。
方征把衣服做了些改动,制式是袒边披肩和筒围下装。改成了双披肩,加厚了前胸后背、腰腹间的毛皮垫、又割了一圈护膝和护肘。材料和做工还凑合,但工具简陋,骨针粗大,式样比较丑。跟子锋身上那套结实小藤甲和精致白袍没法比。
虽然方征不会编草鞋,但脚上这双还合用,他就额外绑了些草垫在下面,也是丑而实用。这个部落的背包样式都是用兽皮带围在腰上。方征割了两条兽皮带做成双带,像是后代双肩包的粗糙版。在内侧又加了一块皮,缝成暗格,藏住他的毒.药小陶罐。做完这一切已经很晚了。方征才懒得理子锋的吩咐,自顾自爬石床上,盖着兽皮合衣睡觉。
半夜方征睡得正香,忽然听到门口石头搬开的响动。方征还来不及心中拉响警铃,黑暗中一个身影已经走到床前。
下一瞬间那个身影压下来掀开了兽皮被子,接着摁住方征,然后抱住了他躺下,重新把被子盖上。
方征被吓了一大跳,本能地挣扎起来,内心诅咒滚滚而出:这混账太监是又要睡他了吗?幸好刚才睡觉没脱衣服,但要是真动手也拦不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