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按,卫复渊一边语速飞快地说:
“你不用智能手机所以不知道吧?现在短视频平台可乱着呢,为了博眼球,什么出格的东西都敢往上传!”
说着,他已经凭记忆搜出了相关视频,又按照时间顺序排了一下。
“你看这个!”
卫复渊终于找到了自己想找的东西,然后不由分说将手机塞到了北泉手中。
屏幕中显示的是一个正在播放的视频。
也不知这个视频到底已经转存了多少手了,角落水印叠水印,画质也很糟糕。
不过北泉依然一眼就判断出,视频正是站在他们现在这个位置拍的,角度和高度都与两人此时此刻的视角相吻合。
只不过上面拍下的正是金源路44号那场大火正在发生时的情景。
画面似乎是用手机拍的,拍摄者情绪激动,故而镜头一直在乱晃,画面中心是在两栋楼的夹缝中露出的金源路44号的四楼北侧一角,可以看到浓烟滚滚,红褐色的火苗在过道穿堂风的加持下越烧越猛,不断朝下风处蔓延,将凌晨的黑夜映红了一片。
同时,还有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在兴奋地大喊大叫,似乎是对自己能近距离亲眼目睹火场而兴奋得难以自持。
虽然音质很糟糕,但北泉还是听出来了 那正是A君的声音。
【哎呀,那儿有人!】
镜头后的A君一声尖叫,随后手机抖动了几下,焦距拉近。
确实,就如拍摄者所言的那般,借着火光,镜头捕捉到了着火的建筑物中一个正在晃动的人影。
那是一个长发女人,被火焰和浓烟逼到了顶楼走廊的尽头,拼命地摇晃着阻住她逃生之路的防盗网,同时从她拍打和呼喊的姿势来看,她应该绝望到了极点,但仍然试图向外界求救。
【卧槽、卧槽!是个女人!】
【要追上了!大家看,火焰要烧到她了!】
A君还在喋喋不休,语调亢奋。
【卧槽!烧到了!烧到了!】
画面中,短短一分钟的时间,浓烟就携裹着火焰烧穿了四楼的走廊,“呼啦”一下将被逼到了绝路的女孩儿吞没了。
火球似的人影只在镜头中闪动了瞬间,就再也看不见了。
而A君还在兴奋地喊:
【太忒么刺激了!真的烧着了!】
【看到了吗?那女人烧没了!】
视频到此戛然而止。
“原来如此。”
北泉将手机还给了卫复渊。
“嗯,我就猜是这样。”
卫少爷向从来不用智能手机的老古董北泉解释了一下他是怎么想到A君的身份的。
先前他偶尔刷社交媒体时,看到有同班的女生转过一条微博。
博主恰好路过一个火灾现场,拍下了当时有人遇害的视频。
大概因为拍摄者全程都表现得很亢奋,把灾难当趣闻,没有一丝一毫对死者的敬畏同情之心,这态度惹恼了一众围观群众,被转发评论好一通臭骂,招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舆论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