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褐马鸡气呼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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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潮舟睡了五年刚醒,手脚都没有什么力气,到了翌日,他才能下床。下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个水潭洗澡,虽然他是修士,身体自动处于洁净状态,但他还是有些受不了。
在洗澡的时候,他从储物戒里翻出一面镜子,看了下自己的脸。不知是不是因为睡了五年的原因,他的脸太白了,是那种苍白无血色的那种白。除了脸,身上也白得过分,苍白到青筋都十分明显。
方潮舟检查自己的身体时,看到了一串金铃,那金铃束缚在他左脚踝上,取不下来。他若是动作幅度大一些,就能听到叮铃铃的铃铛声。
他为什么会在脚踝上戴金铃?难不成他原来是个很高调的男人,走哪都要告诉别人他来了?
想到这个可能,方潮舟的神情有些嫌弃。
方潮舟拿金铃的事情去问了褐马鸡,但褐马鸡也不知道,不过它告诉他。
“这金铃一看就是法器,你取不下来,就代表它的主人不是你,应该是别人给你戴的。”
“对了,方潮舟,你还回不回天水宗?”褐马鸡又问。
方潮舟几乎没怎么思考这个问题,就给了答案,“不回了。”
他都被宗门抛弃了,五年里又没人找他,他为什么要回去?
方潮舟想好了,等他身体再好一些,就跟褐马鸡下山,到处逛逛走走,做个闲散修士,但这个想法在当夜就破碎了一半。
“方潮舟,你怎么了?”褐马鸡惊慌地说。
方潮舟其实已经有些听不清褐马鸡的声音,他现在只觉得干,喉咙干,身上也干,他想喝水。这个念头一出现在他脑海里,他就冲了出去。他冲去之前洗澡的水潭,几乎没有停顿,就跳进了水里。
泡进水里,身上的干似乎好了一些,可还是不够。方潮舟把头就埋进水里,可泡再久都不够,明明都已经在水里,他还想要水,要很多很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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