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的晚上,有两拨小混混在大排档吃夜宵,不知什么原因起了口角。
屏州是个四五线小城市,治安不算好,几个小混混随身带着刀具,口角很快变成了械斗,砸毁了好几个摊位。
表叔的摊位离得远,不至于被殃及,而且已经有人报警,他并不打算冒险插手。但他看到一个大着肚子的孕妇被困在两拨人中间无处可躲,无法再坐视不管,于是挤进两拨人中间揽住孕妇,想把她带到安全的地方。谁料,一个打红了眼的黄毛以为他是对家的人,举着刀就砍了过来。
一切来的太快,他怕自己动作太大会带倒孕妇,只能小心翼翼地闪避,但还是被对方划了一刀,顿时血流如注。幸好当时穿着厚实的毛衣,伤口不深,没有伤及筋骨,但伤口有十公分长,缝了好几针。
朗颂说得轻描淡写,孙谚识却听得心惊肉跳,他难以想象,要是朗颂没躲开,结果将会是怎样。是废了一只手,还是丢了一条命?
他越想越觉得后怕,猛地攥住朗颂的手:“走,现在回家。”
朗颂愣住,触摸到了孙谚识掌心的湿意,感受到了孙谚识的颤抖与慌张,他不知道孙谚识为什么突然这样惊慌失措,只是本能地反握住了对方的手。
表叔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两人,郑烨轻咳一声,在茶几底下踢了踢孙谚识的脚后跟。
孙谚识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压下心头的波澜,缓缓抽出手,扭头对表叔道:“叔叔,感谢您这段时间的照顾,您看,小颂他受了伤也没法继续帮您,您要是忙不过来可以找个小工帮忙,工资我来出,小颂和月月我就先带回江城了。”
表叔连连摆手说“不用”,又说了一长串话。孙谚识听不懂,但从表情能猜出来大概是表达歉意。
朗颂原本打算过完年再回去,这样一来,只能提前回去。他用方言跟表叔说了一番话,而后在郑烨的催促下起身进房收拾行李。
少顷,孙谚识也起身,往房间的方向走去。房门敞着,朗颂脱了家居服,背对着门口正在穿一件套头卫衣。他把两只胳膊穿进袖筒,然后举起双手准备从头上套进去,因为动作幅度有点大肌肉挤压到了伤口,疼得他蹙起了眉,又垂下胳膊。
孙谚识心疼得抽了一口气,用指节敲敲门,走了进去。
朗颂回头,对上孙谚识的目光,低声叫了一句“哥”。
孙谚识垂眼,一边解自己身上针织开衫的扣子,一边道:“你穿我这件开衫。”
朗颂阻止他:“不用,你穿着,外面太冷了。”
孙谚识已经解开了最后一颗扣子,他脱掉衣服,说:“我穿你的卫衣。”
朗颂心跳骤然加快,呼着滚烫的气息,在孙谚识的帮助下穿上了还带着体温的针织衫,又看着孙谚识穿上了他那件略显宽大的卫衣。
孙谚识抓了抓蹭乱的头发,打开衣柜替朗颂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柜子里就一些衣服,两套属于朗颂,剩余那些五彩缤纷的衣服都是朗月的。
孙谚识把本就叠好的衣服塞进行李箱,一抬眸看到了独享优待端端正正挂在衣柜角落的夹克棉服,是他买的那件。衣服全新,吊牌都还挂着,显然一次都没穿过。
他问朗颂:“怎么不穿?”
当然是舍不得,可朗颂口不应心地回答:“没机会穿。”
孙谚识取下衣服,说:“今天就是机会。”他扯掉吊牌替朗颂穿上,上下看了几眼,末了满意地评价一句,“帅惨了。”
朗颂低着头,耳朵发烫,大脑一片空白。
表叔想让众人吃了午饭再走,但听孙谚识说如果下午再走,到达江城得晚半夜了,便也不强留。几人在玄关和表叔道别,孙谚识趁着表叔没注意,把早就准备好的红包放在了桌子一角。
第99章 回家
回程由郑烨开车,张吴坐在副驾驶。
孙谚识和朗颂坐在后排,中间隔着因为知道要回江城而兴奋不已的朗月。她的右手紧抓着孙谚识的手指,舍不得松开,颇为艰难的用左手打开了斜跨在胸前的小布包,把黏土捏的黄豆举到孙谚识面前,说:“爸爸,黄豆。”
张吴回头逗她:“把它送给叔叔,好不好?”
朗月微微崛起粉嫩的嘴唇,认真想了想,然后说:“给你,做。”
孙谚识笑了一下,替她翻译:“月月的意思是这个不能给你,可以另外给你捏一个。”
郑烨做作地“呜呜”两声,说:“那我也想要。”
朗月害羞了,拱进孙谚识怀里,说:“还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