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会喜欢就行了。
他说着,看向凌琅,眨了眨眼。
凌琅拒绝和他“眉目传情”,蹲下身,把手放在屁桃背上和肚子上,屁桃立刻在他双手下欢快地打起了滚。
余淑慧惊讶:“琅琅,屁桃好喜欢你啊。”
凌琅“嗯”了一声:“屁桃是我从北高捡回去的,它以前是流浪狗,刚出生没多久,妈妈就被狗贩子毒走了,它小的时候经常被人欺负,所以性格比较内敛,其实它很喜欢伯母的,不然根本不给摸。”
“我也感觉宝贝挺接受我的。”余淑慧心肠软,听到屁桃身世,感动道,“还好有你在,不然小屁桃还得受苦。”
说着,她又看向迟炀,故作严肃道:“炀炀学到了吗,男人最重要的是心灵,从恋爱走到婚姻实际上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过程,像琅琅这样人帅心善的男生,就算现在还没谈恋爱,肯定也会有好多女生追他。”
迟炀闻言,脸上万年不变的笑容僵了一下,太阳穴微微跳动,但还是笑着说了句:“学到了。”
余淑慧继续她“过来人”的爱情经验,斩钉截铁道:“我敢打赌,琅琅的恋爱一定会比炀炀长远,并且比炀炀结婚早。”
迟炀下意识地看了眼凌琅,发现凌琅始终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认真地和屁桃玩耍,甚至还在余淑慧下了总结性发言之后,微不可见地点了下头。
为了防止伯母发散,迟炀只好亲自反驳道:“不会的伯母,他就算结婚,也只会和我一起结婚。”
余淑慧笑道:“你要是能有这个决心,那也不错,我倒是也想一次性给我两个大侄子办婚礼。”
一晃到了九点,余淑慧也不留两个孩子说话了,放他俩回房间,她为凌琅准备的房间还是原来那个——迟炀的隔壁。
屁桃则被她留下了,还带去浴室洗了个澡,浑身上下弄得香喷喷的。
凌琅回到卧室,身后的人也跟着挤了进来。
凌琅没管他,径直走到行李箱旁,清理了一下里面的东西。
这些是迟炀帮他收拾的,连平板电脑和速写本都帮他带上了,全都是他需要的东西,不多也不少。
迟炀站在一边看了好久,确定凌琅感受不到他的心情,闷闷道:“你刚才怎么都不在伯母面前帮我?”
凌琅站起身,突然双手搭上迟炀双肩,将人一把推坐到床上,低头道:“婴儿只会吃奶,没有帮人解围的能力,懂?”
迟炀闻言,乐了。
小狼崽一点都不傻,只是喜怒不形于色,实际上聪明着呢。
迟炀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你对象还不是体贴你,怕你听了害羞?毕竟你连见到超市货架上的避孕套都会脸红。”
凌琅被噎住,决定不和心机深厚的人说话。
他转身去放东西,背后突然响起一个沉下去的声音:“你今天又被人告白了吧?孟小涵是吗?孟林西的妹妹。”
凌琅惊讶,那个时候,迟炀明明在寝室帮他收拾行李,怎么会知道他和孟小涵见过面?
他看向迟炀道:“下午确实碰到了,但她没给我告白。”
迟炀:“那封情书,在你回寝室的时候不小心从书包掉到了地上,被我捡到了。”
凌琅依旧一头雾水:“情书?”
迟炀拿出揣在口袋里的手,修长的指间夹着一个小信封,粉色的,上面写着“致凌琅/来自孟小涵”。
凌琅愣住,突然想起今天下午和孟小涵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的书包好像被人扯了一下,他当时并未注意,现在看来,应该是孟小涵往他包里塞了这封信。
他一把从迟炀手上夺过来,三两下就拆开了。
迟炀忍着凑过去看的冲动,在旁边幽幽地吐槽:“都什么年代了,还写情书。”
凌琅双眉紧蹙,神情紧张地看完,一颗悬着的心砰然落回原地,无语道:“什么情书啊,这就是一封感谢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