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凌琅眼底的情绪如同被狂风吹开的水波,明明暗暗地颤动了许久,仿佛是在压抑着什么,又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迟炀以为凌琅会继续审问他、坚决不原谅他,甚至抓着他的衣领揍他一顿,但最终,凌琅表情归于了死寂,然后轻轻说了句:“没关系。”

迟炀闻言,怔怔地看着凌琅。

他流着探险家父母的血,生来胸有成竹,很少会有害怕的时候,甚至就在刚才凌琅发现日记、狠狠质问他的时候,他都没有半点害怕的情绪。但此时此刻,他看到凌琅脸上释然的表情,他突然前所未有地慌了。

以至于凌琅转身离开的时候,他都不敢贸然上前阻拦。

随着关门声轻轻落定,宿舍变得静悄悄的。

迟炀抬起脚步,走到客厅,看着那扇紧闭的门,又看向那束被凌琅落下的玫瑰。

他拿出手机,给凌琅发了一条消息:小琅,你的花忘拿了。

他以为凌琅不会理他,但凌琅很快就回复了:不是我的。

迟炀:是我送给你的。

凌琅:还给你,就当我没收过。

娇嫩的玫瑰突然落了一片花瓣在桌上,迟炀拾起来,用手指轻轻捻了一下,放在鼻尖下闻了闻,然后回复:我们分手了吗?

凌琅:我们真的在一起过?

迟炀:还能做朋友吗?

凌琅:你可能不知道,我一直拿你当最好的朋友。

发完这条消息,凌琅站在夜色下空无一人的学生公寓前,仰头深吸了一口气。

空白了许久的脑海突然被灌满了无数张定格的画面,最早的一张,甚至从遥远的十五年前飘来——

在花园的转角处,不期然地出现了一位灰绿色眼睛的陌生哥哥。

好像就是从那天开始,他如同一块甩不掉的牛皮糖,坚定不移地跟在了迟炀身后。但他能够感受得出来,迟炀的世界似乎不是很欢迎他。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迟炀那个嫌弃的眼神。

但小孩子嘛,总是会没脸没皮一些。

只要两家人有意撮合迟炀和凌瑾,他就一定会闹着去当电灯泡。他知道,跟着凌瑾就一定能见到迟炀。日子久了,迟炀大概也是无奈了,所以默许他出现在自己身边,平时也会带着他玩儿,但看他的眼神就像哥哥看弟弟一样,还总是叫他“小朋友”。

后来,迟炀不声不响离开了。

再后来他也想明白了。迟炀个子比他高,年龄比他大,思想也比他成熟。他在迟炀眼里,大概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朋友,所以迟炀更愿意和凌瑾那样成熟的同辈来往,也算是情理之中。

他发觉自己果然是不懂爱的,居然天真地以为感情能够平白无故地产生——曾经那个连朋友都不愿意和他做的迟炀,会在切断了四年的联系之后,突然想要和他谈恋爱。

或许这长达一年的欺骗里,并没有包含任何的坏心思。相反,就如同迟炀说的,只是不忍心看到他自甘堕落的样子,所以才布置了这场善意的谎言。

其实就连现在的他回望一年前——那个只会打架逃课、浑身戾气、落入尘埃的自己,他都觉得心惊肉跳,觉得那样的自己实在不堪入目,何况是迟炀呢……

迟炀那样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过路时看见了他的困厄,想要拉他一把,简直再正常不过。就如同他当年在景区溺水的时候,迟炀奋不顾身拉住他一样。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厌倦自己灰败的人生,但没有一个人会真正拒绝能让自己的人生被照亮、从而变得更好的机会,而迟炀就是给予他机会的那个人。不仅如此,迟炀甚至帮他走出了曾经的死角和阴霾,让他和三年前的自己达成和解。迟炀大概还想帮他治愈情感封闭的病,所以提出了恋爱,只不过被他提前发现,没能成功。

归根结底,他应该感谢迟炀才对。

他刚才之所以那么气急败坏,仅仅是因为,迟炀不是真正地喜欢他罢了。

凌琅仰头望着天空很久,突然感觉到脚边有什么东西在蹭他,他低头,是屁桃。

他以为屁桃饿了,于是蹲下身,从书包里拿出一袋狗粮,在屁桃面前拆开,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示意它吃。

屁桃从出生起就在流浪,见过许许多多的人,是一只极度敏感的小狗。它围着凌琅转悠了两圈,很快就捕捉到了这个人类的伤心情绪。但它也只是一只小狗,不知道怎么办好,只能尽可能的听凌琅的话——

比如它刚在宿管阿姨那里蹭了饭,已经很饱了,但还是乖乖吃掉了凌琅给它的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