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炀说的对,他确实没想过。
因为他早就明白,迟炀跟他关系再铁,也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他身边,更不可能独属于他。迟炀四年前走过一次,四年后的今天,他和迟炀相处的时光,其实每一天都是赚的。
况且,世上本来也没几个像他这样的孤家寡人,一个正常人,会像王每那样,被一群人又爱又恨;会像薛婕那样,靠着才学和灵气吸引大家的崇拜;会像于志锐那样,虽然常常被人诟病直男癌,但仍然能够活跃在集体当中;甚至会像徐图他们一样,即便自封为他最忠心的小弟,也依旧有很多别的好哥们儿。
大家的周围都是花团锦簇的,人人都活在春天里,而像迟炀这么耀眼的人,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见凌琅抿着唇,明显是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迟炀扯扯嘴角,有些自嘲地自问自答:“好吧,你确实不必担心。”
因为他根本不会走。
“目前已经没有这个担心了。”凌琅淡淡道,“她前段时间告诉我,说她其实不喜欢你,她还说,你也有别的喜欢的人。”
他顿了顿:“那个人,是不是凌……”
“瑾”字还没说出口,他的嘴就被迟炀的大手盖住。
迟炀沉声道:“从小到大,我总是怕打扰你的心情,所以一直在纵容你乱说,但是从现在开始,不许你再乱说一个字了。”
凌琅怔了怔。
乱说什么?迟炀知道他要说什么吗?
凌琅的思绪几乎搅成了一团麻线。
话既然都挑明到了这个份上,迟炀打算豁出去了。
“别乱猜了,”他松开凌琅的唇,在凌琅说话之前堵住了他接下来所有的话,“我喜欢的那个人,就是你。”
迟炀话音落下,空气瞬间凝固。
漫长的一分钟过去,凌琅始终半垂着头,没有表态。
但至少也没抵触和生气,甚至连大多数人面对同性告白时的巨大震撼都没有。这是个好兆头。
迟炀盲目乐观地想。
他承认,这个告白的确太仓促了。
每句话,每个动作,每个时间点,都不在他的计划范围之内,也没有什么逻辑可言。
但自从他得知凌琅其实并不喜欢连雪鹿,也并非因为喜欢她才同他疏远,他就忍不住地、不止一次地去做一个假设:既然凌琅目前对待追求者一视同仁的原因是那张诊断单上的病,那是否意味着,即使他第一次告白被拒绝,也并不一定是因为卡在了性别方面,或许,他还有第二个机会,那就是等到凌琅学会爱的那一天。
“那天在办公室,老刘没说错。”事已至此,迟炀打算对着面前的木头人,把告白先讲完,“我的确是有早恋的心思了,所以我无法反驳,尤其是在你面前。”
“因为我想和你早恋。”
“你呢?”
迟炀长驱直入地说出最后两个字,手心都开始冒汗了。他从来都是自信的,唯独在面对凌琅的时候,他总是需要依靠伪装来维持自信的表象。
就在迟炀等得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沉默的凌琅终于动了一下,抬起目光,轻声道:“抱歉,我不知道什么是恋爱。”
也不知道该怎样去和你谈恋爱。
看着凌琅诚实又茫然的眼神,迟炀的心脏忽然隐隐作痛。在他缺席的岁月里,他的小狼崽曾经受过未知的创伤,时至今日,伤口都还未愈合,只能在一切情感之外竖起坚固的屏障,终日躲在屏障后面舔舐伤口,还要时刻防备着外人的入侵。
“我知道,那是不可抗力。”迟炀用手抚上凌琅短发刺刺的后脑,固定住,让他只能看着自己的眼睛,“你可以给我个机会,让我教你去爱吗?就像你教我数学那样。”
两个人离得有些过于近了,甚至连灼热的呼吸都搅在了一起,但此刻,谁都没有察觉。
热闹了一整天的别墅过了零点,仿佛骤然陷入沉睡,安静得有些过分。凌琅甚至能清晰地听到心跳声。
不止他的,他还听到了迟炀的——距离他胸前不到一公分的地方,和他的一样,也有点心律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