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琅:“我发小,刚从国外回来。”
老板惊讶:“外国友人啊,难怪眼睛是绿色的,像狼眼睛。”
迟炀笑笑,纠正他:“混血。”
“喔喔,混血好啊,混血娃娃都漂亮。”
老板聊嗨了,一个人在那儿抑扬顿挫了半天,凌琅偶尔会回应,但语气全都是一个调调。
结账的时候,老板捂着二维码,死活不肯收钱,凌琅二话不说,现场表演黑脸,吓得老板双手奉上微信和支付宝。
“您随便挑!楼上还有POS机,要不我给您一并拿来?”
迟炀双手插兜,站在门口等,心说这小狼崽子面露寒光的样子还真的挺能唬人的。
凌琅结完账出来,脸还垮着。
他对上迟炀温和的笑意,烦躁的心冷不丁被什么搔了一下,痒痒的,脸上的沉郁也趁机随一阵夜风散去了。
离开烧烤店,迟炀问:“你跟刚才的老板挺熟?”
凌琅:“不熟,上月有人闹事,我出手摆平了一下,这老板就讹上我了。”
“你管请你吃霸王餐叫讹?”迟炀有些难以理解小朋友现在的脑回路。
“他们在我隔壁撒酒疯,抡酒瓶照脑袋砸,玻璃渣溅我身上了……”凌琅看着迟炀略微震撼的表情,顿了顿,“我说这些不会吓着你吧?”
迟炀委婉地笑笑:“有点吓人,不过听听还好。”
凌琅把手揣进衣兜,不再讲细节:“总之打扰到我吃烧烤,不然我不会管。”
“你不想人家感激你,是因为受之有愧。”
迟炀一语中的。
凌琅未置一词。
过马路的时候,迟炀慢了一步,在凌琅斜后方摩挲了一下下巴。
无功不受禄,看来打起架来六亲不认的小狼崽还是有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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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宿舍公寓,已经凌晨两点。
迟炀没有直接睡下,而是打开了台灯,坐在书桌前。
凌琅的书桌很干净,干净到灰尘和书都没有。
他掏出手机,翻到最近一张照片,是六个小时前他在巷口拍的。
凌琅一手揪着小流氓的头发,一手抡着拳头,表情凶悍到近乎失控。
迟炀最近有点轻微近视,他取下隐形眼镜,做了会儿眼部按摩,拿出金边眼镜戴上,像个动物行为研究员一样,目光来回扫着刚才的照片和凌瑾的画。
画上的凌琅搂着他的肩膀,朝气蓬勃,初露少年锋芒,照片上的凌琅也很蓬勃,但蓬勃的是狂躁又森冷的野性。
一头羊,在几年的时间里变成了一匹狼。
生物学奇迹终于在21世纪发生了。
迟炀的眼镜片在灯光前闪烁了一下,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和凌琅相关的过往。
两人的缘起还要追溯到十四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