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Chapter 41

你的主[穿书] Paz 3827 字 6个月前

他在前花园中看见了布鲁克王国的公主。

看见了能破除他诅咒的解药。

弗拉德是贵族,他生下来便是贵族。

或说他是王储,唯一的王储。

他生在世间尚只有六个种族的时候,那时精灵族不曾出现,不死族不曾诞生,妖族将仇恨与野心伸向人族的领地,两族征战不休、血流漂杵。

那时人间一片混乱,人族被妖族杀死,被人族杀死,人族杀死妖族,人族杀死人族。

弗拉德是王储,王室让他以王储,以被人敬仰的身份活到十五岁。

直到十五岁,王国消亡。

父王的头颅被敌人砍下悬吊在都城城门上,母后曝尸在父王的头颅旁边,王宫中屠宰牲畜似的堆满了尸体,那些尸体是弗拉德的亲眷、友人。

敌人在他父王的头颅下欢呼,用长剑穿透他母后袒露的胸脯。

人间混乱,他的敌人是和他一样的人族。

弗拉德从王宫中逃出,他的敌人寻觅着他的踪迹,要将旧王国所有残存下来的余孽一举铲除。

他只有十五岁,力量薄弱,只有死路一条。

但他活下来了。

没有人救他,他也弱小得不配自救。

只是黑暗从地狱涌入了人间,将人间变成了新的地狱,力量达到极致可以到什么样的地步?弗拉德眼睁睁地看着无数的人族、妖族,包括追杀他性命的敌人,一并被碾压成烟尘,尸骨无存。

弗拉德知晓世间有神明的存在,他生来直觉敏锐,但他直觉从地狱中奔流而出的黑暗,绝非神明的力量。神明不会置身在地狱,那里是恶魔滋生的罪孽之地。

地狱中的黑暗,是神明之外的力量,或者说是被神明抛弃的力量。

他发誓变强。

直到他死。

如果神明不现身,光无法普照到他,他便走向地狱,向神明之外的力量寻求变强。

他如愿以偿了,他从王储变成败犬,又从败犬走到万万人之上。

弗拉德从黑暗中索得了近神的力量,黑暗让他如神明一样知晓世间万事,让他的直觉被提升到了极致,让他能直接看见短暂的未来。

但他还想变强。

因为他想杀死神灵。

直到弗拉德有一日在山似的白骨堆中看见了一个男人,他穿着白色长袍,浅金色短发,暗色眼瞳中含着深刻的慈悲,他赤脚落在尖锐的骨堆中,躬身抚摸过死者的肋骨头颅。

在看见那个男人的第一眼,弗拉德便知道了他是谁。

弗拉德有了强烈的欲望。

他想干他。

亲吻他的眼睑,含着他的手指,让他扭着腰喘息,忍耐不住地哭叫,从神坛上跌下来,被污秽的造物拉入欲望的深潭,永不得脱身。

弗拉德不在男人的身边。

他仅仅用意识细致地看过男人的每一处线条,或说神明的每一处线条。

神明复活了一副白骨,那是不死族的王。

神明的嘴唇在眼前张合,弗拉德胀疼起来。

他第一次亵渎了神。

他知道神是万知万能的,他知道神知晓他在窥视神,他知道神知晓他在看着神明的躯体亵渎神。

可这只会让弗拉德更胀疼。

他要拥有神。

于是卑劣的小人变成了虚假的伪君子,他戴上与主姿态如出一辙的假面,建立了教廷,将对主的信仰像普照人间的阳光一样照向人族的每一个角落。

教廷的建立,停止了人族的纷争。所有人族都有了共同的信仰。

一百年过去,五百年过去,一千年过去——教廷在被建立,可弗拉德的躯体在渐渐腐朽。

强悍的力量给予了他长生,可这具人族的躯体永不可能永生。

于是弗拉德向黑暗索取了永生。

他得到了永生,和一个将背负终生的诅咒——

你所求者,终将求而不得。

这是他最恐惧的事。可弗拉德没有选择了,背负诅咒,或者死。倘若没有永生,他会在主从沉睡中醒来前老死,他仍会求而不得。

他只能等待破除诅咒的出路。

弗拉德预示未来的能力让他看见了出路。

在布鲁克王国的缇娜公主身上。

——倘若缇娜心甘情愿地死在他手中,诅咒会出现转机。

这是一个模糊而凶险的概念,会出现怎样的转机,弗拉德看不见,他只看得见出现转机的希望和九死一生的凶险——他可能会因为缇娜死去。

但他仍到了布鲁克王国。

他想拥有主。

想得疼。

教皇微笑着聆听众人的倾诉,阁台下前花园里的光景却在他眼前一清二楚。

初夏花园里许多花正值花季,像打翻的粉紫调色盘,霞彩似的柔软烂漫,花一样的蝴蝶落在花蕊上,宽翼轻扇。

穿着薄纱裙的少女像花园中绽放的洋桔梗,清新淡雅,蹲在花盆前眼睛笑得弯弯的。

教皇阁下的目光漫不经心地从少女身上扫过,余光落在她身旁的人上——

金环似的瞳孔微微一缩。

银头发的少年蹲在少女身旁,戳着花梗,带着和缓的笑意,似乎心情愉悦。还顶着那张能让教皇阁下恶心得闭不上眼的脸。

为什么洛修斯会出现在布鲁克王国?!

令人作呕。

阴魂不散。

教皇阁下发誓他这辈子都不想看见洛修斯还有萨泽杜斯的脸,也不关心这两个厚脸皮的造物的死活,他只是偶尔会想用洛修斯的不幸来取悦自己。

世间的秩序已经趋近于平衡,突然冒出来一个主的宠儿只会威胁到原本的平衡。

所以其他种族的王该排斥厌弃这个对目前稳定的平衡有威胁的“宠儿”。

但当教皇阁下偶尔想取悦自己的时候,却他妈发现那几个王都像脑子进了水似的,一个比一个客气。

还他妈有喜欢上洛修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