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红又气又羞,可说不出什么,只好狠狠地嚼虾,大概是把虾当这个姑娘啃了。
其他人都在看笑话,没有一个人替这个卫红说话。小伙子们是看热闹,也不想得罪阿则;姑娘们则十分讨厌她刚刚的行为:卖什么熟,显得就你一个人是亲戚似的!
程冬至把大部分心思放在了找人上,话很少说,菜倒是吃的不少。阿姨做的猪头肉上来时,她顿时啥都忘了,吃得那叫一个香,险些把脸都埋在了碗里。阿则见她喜欢,把自己的那份也给了她,大盘子里的倒是没有去夹,免得其他人吃不够。虽然今天来的客人都是能吃饱饭的,可这个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很好的菜,还是不要动他们那份了。
一个看起来就很高傲不好相处的姑娘微微翻了翻白眼,看了看阿则,又看了看程冬至,冷不丁道:“吃慢点儿,别噎着了!怕是好长时间没吃过这么好的菜了。”
虽然觉得阿则身边的程冬至极其碍眼,可大部分姑娘都聪明地选择了沉默,即便有点眉眼高低也不会直接说出来。既然是阿则的朋友,直接怼岂不是会得罪阿则?邵叔叔他们的印象恐怕也不太好。
这个翻白眼的叫黄小蕾,她是文楚本地人,这波年轻人当中家境最好的,也是和邵家关系(相对)最亲近的,她的嫡亲舅妈可是邵叔叔本家三太公的孙女儿,四舍五入约等于是邵叔叔的堂妹!关系近也住得近,这种牵连那可不是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能比的!
所以,她觉得自己有资格翻这个白眼。而且在她看来,她说的这句话根本算不上怼人,已经很温和了。
虽然阿姨说这个是阿则的好朋友,可她冷眼观察了好久,根本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草鸡!今天这么多体面人都在,大家都克制着进食的速度和频率,偏偏就她吃起来和没见过好东西似的,肯定是哪个旮旯出来的小市民。
再说了,要是什么有大来头,阿姨怎么会让她帮忙端茶倒水呢,这不是正经大家闺秀该做的事。估计是扒着在这混吃混喝的?
程冬至顿了顿,皮笑肉不笑了一下,懒得理这种人,继续吃碗里的猪头肉。
让她说去,顶好是再说一阵子风凉话,那自己就可以趁机多吃几口了!
阿则笑了笑:“这边猪头不好买,今年还是托姐的福,我才吃上了阿姨的拿手菜,这桌上的菜大多都是沾她的光。”
黄小蕾一愣,顿时脸涨得通红,准备往碗里放的筷子僵在了半空。
她本来想夹一块红烧排骨在自己碗里,可刚刚讽刺人家馋,现在得知自己才是那个沾光的人,她筷子夹着的那快排骨顿时成了火中栗,拿也不是,丢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