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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议,大家都相当乐意,不过他们再怎么激动也没做声,而是下意识瞄向了程冬至。

赵敬伦也发现了这一点,不过他没说什么,只是把笑得弯弯的眼睛藏在了厚厚的又反光的眼镜片后面。

程冬至咳了几声:“赵大哥是来角上研究学习的,刚刚不过开个玩笑,你们一个个的还顺着杆子上去了!赵大哥,你别管他们说的玩笑话,以后你有空有心思了,想吃啥就做,不用专门绕着锅灶伺候这帮子家伙,咱们这里有人做饭呢。”

赵敬伦笑:“好,好。”

带着赵敬伦把角上全都转了个遍后,程冬至不再吊着他的胃口,直接把他带到了他最想去的地方——薯田里。

“你平常想观察记录啥的随时都可以来,有啥不懂的就问我,他们虽然知道咋弄,交代不清楚。”

赵敬伦点点头,声音带着点小心和渴望:“那,我能拿一点样本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吗?”

“样本?”

“就,就是你们之前收获的黄金薯……”

程冬至笑了,她还以为啥呢!这么小心翼翼的。

她带着赵敬伦到了后院的地窖旁,用钩子从里面提溜出一网袋黄金薯来,大方地塞给了赵敬伦:“今年收了两亩地的,大半让大家伙儿带回家去了,这些是留作下半年口粮的。你研究完可以顺手吃了,不打紧,我再给你新鲜的。”

赵敬伦一脸严肃地捧着这一袋子黄金薯,像是捧着真正的黄金一样:“我会珍重地吃掉它们的,绝对不会浪费一点点!”

“噗……好。”

赵敬伦就像滑进水洼里的一条银鱼,很快就极为自在地融入了角上的生活,一点儿大的水花都没有溅起,十分自然而然,仿佛从一开始就呆在这角上似的。

他待人十分亲和没有架子,除了对付家畜十分拿手,也是个百科书式的人物,仿佛没有什么事情是他所不知道的。大家都愿意向他请教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也很耐心地回答。

赵敬伦每天的生活十分简单,大早起来去摆弄羊圈和果树,然后就是去地里钻研忙活,连午饭都不回来吃。他的午饭很简单快捷——在田埂旁坐下来,打开毛巾把里头的灰谷面馍馍给掰碎了放进茶缸里,拿热水壶里的开水一泡,就着点腌豆子或者腌辣椒唏哩呼噜地吃一气儿,很香的样子。

逢着下大雨,他就不去地里,而是坐在屋里画画,他带了画架和许多其他工具材料来。有时候画角上的风景,有时候画插着花的花瓶。程冬至瞧过他的画儿,几乎和真的一样。

冬雨连绵,程冬至不能出去晃,天天在屋里和大家聊天打牌,闲得身上几乎要长草。为了打发时间,她做了好些鸡蛋糕给大家吃。

程冬至并没有这方面的天赋,一开始做出来的糕点完全不能看,全靠材料死撑;不过熟能生巧,做了这么久,虽然不比那些心灵手巧的烘培天才们,至少也很能看得过去了——圆是圆方是方的,既没有这里塌下去一块,也没有那里鼓出来一块,红喷喷的带着的香气和鸡蛋糕的香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