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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这么大胆,要么是无忧无虑日子过惯了,没有了危机意识,要么就是数量实在太多,想不蹦出来都难。无论哪个原因,程冬至都喜欢。

趁着四下没人,程冬至偷偷拿出了作弊的工具,鬼鬼祟祟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指甲盖那么大的圆柱形物品来,用打火机点着了放在地上。这会儿草还是绿润绿润的,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不大,不过程冬至还是很注意地盯着,以防万一。

这个是霍巴草与兔子粪做成的香棍,点燃后能散得很远,兔子闻了后会和喝了酒一样摇摇晃晃乱走,跑都跑不动,关键是还没啥毒性。

果然,香棍点了没多久后,草丛和灌木丛里一阵骚动,一些灰色棕色的胖乎乎毛球开始动了起来,动作极其滑稽好笑。程冬至看得乐呵呵的:可算没白把这块儿的地弄得这么肥,草养的这么好,一个个都快胖成球了!

最后,程冬至背了满满一筐子兔子回去,其他的兔子她没捡,装不下。就让它们在那里发疯,等时效过了就啥事儿都没有,各回各窝去了。

今天大家都是满载而归!

其他人没有像程冬至这么多的,可也都有所收获,毕竟角上的兔子已经有泛滥的趋势了,还傻乎乎的,特别好抓。

距离开荤日还有好几天,可今天情况特殊,大美烧了一大锅香喷喷的红烧土豆兔肉,那叫一个筋道弹牙口齿留香啊!

野兔的运动量很大,再加上其他种种环境原因,它们的肉比较偏瘦,没什么膘,所以口感很紧实。

大家一边大嚼着兔肉,一边回想起程冬至自打来角上后一系列的奇怪举动,许许多多的事情串成一串,终于变成了一个他们所能理解的完整的构想——

荒地这么大,二十来个人全部种了不现实,所以她就把主意动在了养殖上面!所以才会先铺土,再种草,后来还弄那么老些窝棚,敢情是在这儿等着大家呢!

既然人手照例不过来,那么肯定是野物比较方便,自由放养就行。说到最合适的野物,那非野兔莫属哇!吃草没啥攻击性,能生,祸害庄稼也有限,想要防着它们办法多得是!

这咋说的,都是一样的人,仗着一样的脑袋,咋就他们想不到这么疯的法子呢?

程冬至见大家都吃得非常高兴,便再一次提醒大家:“虽然兔子多,咱们也稍微有个节制,不要一网打尽了,好歹多吃个几年。”

宋二马一边嚼一边口齿不清地笑:“大姐,一听你这话就知道你肯定没看到今儿那壮景!老天爷啊,不知道多少只兔子!说句不好听的,咱们就算天天吃也吃不绝,放心!”

程冬至笑:“你们就顾着自个儿吃,不带点儿回去给家里人吗?我做好打算了,等这一次的红薯收了,咱们就留一点尝个味儿,其他的全都平分让你们和兔子一块儿带回家去。来这角上也快一年半了,家里人也该去看看了。”

除了蔡鹏程是全家都来了角上,其他人都是有亲人在外头惦念着的。听到程冬至这话,他们一个个都惊了,连兔肉都忘记吃了。

虽然从一开始就模模糊糊知道这个地方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请假比较容易,可他们怎么都没想到还有轮到自己的这一天。不是程冬至不让,是他们自个儿就没往这方面想!

还能这样?吃饱了带回家去?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考试较忙,明日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