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冬至觉得,陶志远是一个坏到根子里的人,但其实也不算太聪明,或者说聪明反被聪明误。
处心积虑弄出这么一封信来,有啥意义呢?
如果这次郝春表哥他们真的成功了,把程冬至给害惨了坑大了,那她做鬼也不会放过他的。哪怕他因为大罪进了监狱,她也会想方设法混进去亲手给他脱几层皮,叫他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要是没成功,那就更没意义了。
仇没报成,还落下了新的罪名。挑拨他人犯罪,他眼下的境况只会罪加一等,本来是去看守所改造,可能就被调到北大荒去扫人民茅厕打大石头了。
后续的事情程冬至并没有参与,连主动打听都很少,全是叶淮海想起来就和她说几句,没想起来就没说。反正她知道陶志远也被牵连进去倒了更大的霉就行了。
不过这件事也给了程冬至一个教训——以后要么不动手,要动手就动彻底点儿,千万别留啥后患。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道理谁都知道,可人不是神,总归有疏漏的时候,只能尽量注意。
前后加起来,程冬至来省城也差不多一年多了,可在叶淮海和阿则的带领下,她像第一次进城,很是大开了一番眼界。
去文化馆打球,看电影,滑旱冰,尝私馆子,喝汽水(真的是碳酸那种),读书会,听演奏朗诵团……
她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地下黑市发展到了如此发达的地步,尤其是晚上的时候。只要找对了地方,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都有机会找到。东西来历不明,卖东西的人也来历不明,大家都默契地维护着这个潜规则,谁还没个需要黑市的时候呢?坏了大家的路,自己也遭殃。
程冬至瞧瞧地把几个关键地点记在心里头,打算以后大晚上的变个装来做几回买卖,试试深浅。情况一不对就借着夜色遁入系统,等人走了再出来。
叶淮海和阿则的学生证特别好使,带她一个小姑娘比带只猫仔进去还方便。人家一看到他们身上的呢子制服和学生证上烫金的印子,就立即打开大门让他们随便进。别说只带她一人了,哪怕后面跟着她那一个班级的同学仿佛也没啥问题。程冬至问过这个问题,叶淮海的回复也是肯定的——有啥问题?没问题!
程冬至头一次发觉,原来省城的生活是这样多姿多彩啊!并不仅仅局限于逛吃买。
叶淮海也非常乐意带程冬至一块儿玩,她会玩,放得开不怯场,有时候还能发明出更加有趣的玩法,从来不会扭扭捏捏地扫兴,就连葡萄酒她也愿意喝个半瓶脸不红心不跳的,酒量还不错,只是他不敢给喝太多。
这小丫头,越长大越好玩儿了!现在这么小就浑身透着灵劲儿,以后长大了还得了啊。
要不是程冬至还要上课,军校那边时不时也要回去,他都想在文化馆旁边租一套带院儿的合房,叫阿则,小丁点和几个铁兄弟都住进来,天天一块吃一块玩,多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