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强组的CP最甜 苏染青 1918 字 8个月前

您好!

我是XX平台,选秀节目的总制作人,我很喜欢你们的音乐,诚邀你们加入我们本季度的选秀比赛,成为练习生们的导师,如有意愿,请在……】

后面的内容,便看不见了。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章完结。嗯,满足了我的强迫症哈哈哈。

再见啦??我们下一篇文再见!挥舞小手给《爱豆做了我同桌》打广告!甜甜的冬日爱情故事,每天看了心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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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有点长的后记。

感谢一路大家的支持。伴随着他们拿到目前世界上最权威的音乐奖项,终于大婚,再一起回到起点。这篇文章落下了帷幕。

其实这篇文章成稿于很久很久之前。

我本来想用星星发出的光芒要走漫长的路才能被地球上的我们看见,而且仅仅一个夜晚,就再也看不到了来形容这件事情。

但是2333这也太不要脸了。自比如明星究竟是什么高高在上的态度2333。我不是,我们之间其实也不是。

但这篇文章确实成稿于很久很久之前。

当时我看了很多本书,书里面都说一个作者应该存稿,然后再反复修改。读完之后,我深以为然。

当作者最重要的究竟是什么,我在想。

最后,我认为,第一,是不要辜负自己的初心,永远保持热情地去讲故事,探讨自己想要探讨的主题。第二,是永远对支持自己的读者保持敬畏感,永远要对他们负责。

不要把未经深入思考的潦草作品轻易放到读者面前,我应该做到的,尊重你们的方式。

即使我目前回头看会发现,它原来有那么多的不足,但至少在完结的9月,这篇文章是我那时候的最佳了。是花费了许多心血,然后才完成的作品。

不足是受限于能力,态度没问题,能力就一定会提高。

再谈谈原型。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在我的两个主角身上发现一些别的人的影子,每次这个时候我就会想,完了,我会不会被撕!!!

但是仔细想想,我觉得其中内核的原因是因为优秀的人总是相似的。

纵观娱乐圈,那些能够被人喜欢,追随的明星们,他们身上有的闪光点,是人性中我们本来就喜欢的部分。

所以,我也不用怕。

因为他们是独一无二的。

原晓,是我在他给方云华说希望自己降到F班,换来程锋在A班时,是我在他带领A班争取舞台时真正认识的男孩。

我一开始认为我会写一个热血笨蛋,但是他自己用行动告诉了我,他不是。他有智慧,很聪明,但也非常体量别人,有点小圣母,却也不是毫无原则。

程锋,是我在他冲下舞台抱住原晓,拿着早餐去和江心他们讲和时真正认识的男孩。

我一开始以为我会写一个外表高冷实则骚话很多的攻233。但他也用行动告诉了我,你停一停,我只是专注于舞蹈而不懂社交。

还有陆方知,我以为他是狂傲盛气凌人,但他其实是努力的实干家。

姚嘉瑞,理智的,有些小忧郁的,充满破坏力,但他全部的温柔都留给这个团队了。

谢雨洲,欢脱的,话多的,长得最好看内心最柔软,最喜欢这个团,却从来都是行动多于说话,心比脸更好看。

韩呈,我着墨不多,但从一开始的极端,走向不坐以待毙,成为团队专业的掌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