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邑觉得一定自己做的还不够,要想让学弟彻底爱上自己,对自己产生进一步的好感就需要更多的投入啊。
对此,他咨询了这方面的专家邵浪,问他如何能让一个人交往中的人更加喜欢自己。
邵浪一边修指甲一边说:“很简单啊,要么盘亮条顺让他看了就身不由己飞蛾扑火想上你;要么,你就是舍得在他身上花钱,送他想要的礼物什么的——就是这样咯。”
苟邑默默退下,悄悄盘算,第一条觉得自己有点难,整容什么的花钱太多,家里肯定不给出的;那就只好给学弟买礼物了。
可是买啥呢?他想的头都快破了,偶尔听到学弟和朋友聊天的时候说等爱凤4S上市的时候一定要买一部,不过就是限购又排队的麻烦。
苟邑有了灵感了——就给学弟买爱凤4S!
然而且不说还没上市,就是能买到,他也没有那么多钱啊,要五千多块啊!三个月的生活费啊!
于是要赚钱的话他就去问万福河这个打工帝。
万福河就把他介绍到开封菜去了,说干好了一个月也能赚一千多呢。
苟邑算了算,如果这样的话要攒五个月的钱,那么肯定是来不及买最新的4S了,怎么办呢?他抓耳挠腮地四处找门路。
陶晋倒是给他出了一招,让他去酒吧兼职MB,雏儿的话第一次可以给封个大红包什么的,说不定就是一部手机钱。
苟邑听的都心动了,然而见他这样陶晋倒打退堂鼓了,嘿嘿笑说我开玩笑的,又不是拉皮条的。
苟邑其实也没有卖身的决心和信心,总觉得第一次还是要和喜欢的人做才好,买了啥的一辈子的事想着有点犯膈应。
那钱到底从哪里来呢?
苟邑决定借钱,他舔着个脸向寝室的一众人等伸手讨钱。有钱没钱的都觉得他这事不地道,看在一个寝的份上就借他个三头贰佰的,就只有胖萌,平时和他关系不错,而且觉得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自己受过帮助,现在应该回馈社会,于是借给他一千块钱,让他省着点花。
这样加上他自己剩下两个月的生活费、从小大的压岁钱,他又把自己的手机买了几百块钱,最后凑以凑就还差几百块钱,实在没地方弄了,他突然想到最后一招——去卖血。
在用鲜红的血换回那几百块钱的时候苟邑一点点地数着,心里想着买到手机给学弟的时候他会多么开心,自己和他又会多么幸福地牵手,他苍白着脸上浮现出一抹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