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赵总别去!

关键是这配合好像比之前更好了,之前还得眼神交流一下,现在,那都默契到了极点。

“不是,周先生,你听我解释,这现在整个行业都是这样,都是在推行购物游,这我们是真的没办法。”

赵总再次开口,脸上的表情很不好。

“赵总,不要拿行业来说事,行业是行业,个人是个人,违约就是违约,如果做不到,当初就应该告知我,说不存在纯玩团。”

“就应该说明白,就算是纯玩团也有购物,而不是在当初给我们宣传,说纯玩团就是纯玩。”

这是周毅要表明的一点,诚然,旅游行业确实有问题,和快递行业一样。

但其实和快递行业还是有区别的。

而且就算是快递行业,那也该是该咋样咋样,更别说旅游行业了。

赵总沉默了好一会儿,这才说道:“周先生,那我也直接说了,我们可以赔偿,但是我们只能赔三千元,毕竟你的父母玩了不少的景点,还有来回路费。”

“是啊周先生,最起码来回路费和食宿这些得扣掉吧,这些确确实实提供了的。”老黄也在旁边说道。

方大状的眼睛睁开,再次开口道:“但是,你们旅行社的合同里并没有将这些单独区分出来。”

“你们是打包收费的,所以我可以将整个出行看做是一个服务,看作是一个产品。”

“那么同样,在发生了消费欺诈之后,自然是以整体费用来进行索赔。”

这里就能看出来,对于一个案子,一个民事合同纠纷的案子,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会集中在什么地方。

方大状抓住的就是一点,他们的合同里面是把整个服务作为一个整体,来回机票,食宿费用这些并没有单独区分。

而且更有一些单方面的条款,比如发生任何意外情况,所有费用概不退换之类的。

方大状就揪住这些,你提供的是一个服务,而不是拆分开的多个服务,这一点合同里面有体现。

这也是这个旅行社本身的问题,其实很多的旅行社对于这种纯玩团,都会进行详细规定。

当然,按照他的经验,法院应该不会完全支持这一主张,因为在实践中,对于退一赔三的判罚是很保守的。

大概率不会退一赔三,而是退钱,外加酌情赔偿一部分。

为什么会这么判罚呢,这里就要谈到民事判决中会遵守的一些原则,也就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具体情况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当然,在调解中那是不会管这些的。

可怜老黄现在有点说不出话了,他和赵总也算是努力,对方谈法律,他们讲现实。

对方开始谈现实了,他们又开始讲法律。

可惜两个方面都被完败。

对面的两人真的是咄咄逼人,赵总觉得自己真的忍不了,他二十来岁创业至今,也受过气,但是从来没有这么受过气!

对面那俩好像真的以为自己不敢打官司一样,就觉得吃定了自己!

“那就不用谈了,周先生,我是真心想调解,可你们呢,却好像根本没诚意,既然这样那就算了。”

“我这里和黄律师已经签好合同了,既然如此,不就是打官司嘛,我奉陪到底!”

“黄律师,你回去就准备起诉他侵犯我公司的名誉权!”

一边说话,赵总已经将之前签的合同拿了出来。

他的本意倒也不是说要表达什么,就只是增强一下自己的语气,你们要打官司,我接受。

反正我也已经委托了律师,那就来吧。

然而,就是那么一晃悠的功夫,方大状就看到了。

方大状的眼睛很尖,别看戴着金丝眼镜,需要眼神好的时候会特别好!

一眼就瞄见了那份合同内容,也不是全部,就是下面的一些关键地方。

对于方大状这样“阅合同无数”的律师来说,什么类型的合同都见过。

委托代理合同更是熟的不能再熟,而且职业病,首先必须得看章。

然后他就发现,这合同上面没有律所的公章。

哦不对,这好像根本不是什么委托代理合同。

而周毅则点点头道:“好的赵总,既然我们的无法达成合意,那就法庭上见吧。”

“至于您要起诉我侵犯贵公司的名誉权,这是您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