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少被人如此直白地打量,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只能用最习惯的炸毛语气凶巴巴回应:“看什么看!”
虽然因为太冷,说话时不停打颤、完全没有威慑力就对了。
看来他还是执着地贯彻着自己的人生目标:装凶,掩耳盗铃地装——只要自己觉得够凶,世界就已经被他踩在脚下。
亚当见她不再说话,露出了小朋友斗嘴后胜利一方的得意神情,亮出手里的一把木梳。
他的鬃毛浓密且错综,许许多多粗壮的长毛纠缠在一起,让梳子滑到一半就尴尬停下来。野兽向来没有这方面的耐心,直接猛地用力,梳子终于下滑的同时,也带掉了一把毛发。
林妧看得头皮发疼,冲他招招手:“你过来,我教你。”
亚当满脸都写着不情愿:“我需要你教?做梦。”
然后乖乖上前坐在椅子上,把梳子递给她。
林妧想,他还真说对了,这里就是一场梦嘛。
“梳头发要从上往下,轻轻地滑下来。遇到打结的地方一定要有耐心,慢慢将它解开。”
她一只手拿着木梳,另一只手按住野兽的脑袋。亚当毛发浓密,被水浸湿后笼罩着层冰凉清爽的触感,但细细摸起来,又会感到从皮肤传来的温和热气。狮子的长长鬃毛摸起来别有一番风味,经过水流柔化后不
再蓬松地四下炸裂,而是带着股软软的独特手感,似乎下一秒就会随着水滴在掌心化开。
跟前的亚当闷声开口,仿佛犹豫了很久才说出这个问题:“……你不怕我?”
林妧挑眉:“为什么要怕你?”
她倒是挺怕他哭,不知道该怎么哄。
“因为我是方圆百里最凶残的野兽啊!”亚当一本正经地转身与她对视,“我伤害了很多人,只要‘嗷呜’叫上一声,附近的人类没有不落荒而逃的。”
如果她不认识这家伙,或许会相信这番鬼话。
但不幸的是,现在野兽先生站在她面前,无论怎样看,都像是一只巨型的装凶大猫猫,还是嗷呜嗷呜撒娇的那种。
更何况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必须带点绿。被戴绿色帽子的凶残反派……果然不管怎么想都是一副很悲惨的样子!一看到他就想起了自由又美丽的青青草原啊!
林妧诚实回答:“可你伤害他们,不是因为那些人先围攻你吗?”
亚当愣了愣。
“那、那我性格也很糟糕,一言不合就会朝你发脾气,稍不留神,还可能会……”
林妧适时接话:“还会哭?没关系,我很擅长安慰人。”
野兽:……
“那你不害怕我的长相吗?”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说出这句话,“你也看到了,我跟你们长得完全不一样,是个彻彻底底的怪物。他们都说,只要一看到我的脸,任何女孩子都会被吓得立刻哭出来——贝儿也是这样,她一直躲着我。”
他说到这里抿紧嘴唇,然后努力扬起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
其实他曾经也是个人类,因为遭受诅咒而变成如今这副模样,但这件事无论如何都无法告知其他人,久而久之也就成为了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
现在想来,他连身为人类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都已经记不起来了。
愚昧的小镇居民将他看做食人的怪物,每当遇见他都会群起而攻之。久而久之,野兽便不再随意出门,把自己封闭在小小的城堡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朋友只有一堵墙壁。
或许是出于孤独,他将一个名叫“贝儿”的小姑娘强制留在这里。其实那个人是谁都无所谓,只需要有人愿意陪在他身边,野兽就已经感到无比满足,哪怕她拳脚相加、恶语相向。
他渴望陪伴却又自卑得认为自己不配得到陪伴,害怕孤独却又不
得不让自己置身于孤独之中。变成不人不鬼的模样后,林妧是第一个主动笑着朝他搭话的人,可她的温和让野兽感到害怕——
他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具破败的丑陋身体、阴晴不定的糟糕脾气与一栋老旧的古堡,像这样的家伙,哪里能得到如此温柔的待遇呢?
林妧似乎笑了笑:“他们之所以害怕你,不是因为长相,而是关于‘食人猛兽’以讹传讹的谣言。当人类惧怕某种东西,不管它长成什么样,都不会讨他们喜欢—
—我不知道你的身份,也就没有被吓到,对吧?”
见对方懵懵点头,她语气轻快地补充:“虽然你的长相和人类不太一样,但万事万物总不能以人类作为唯一标准啊,森林里的动物植物和他们都大不相同,难道你要说它们丑陋不堪?要我说的话,你的毛发非常漂亮——让人忍不住想要摸上一把的程度。”
其实还想摸耳朵!狮子圆圆小小毛茸茸的耳朵真的超级可爱!想捏!
可惜她没能把这个愿望亲口说出来。
在林妧话语落下的瞬间,城堡大门被人轻轻推开。明川与陆银戈趁着夕阳搜刮了一些食材,接下来便轮到了她的做饭时间。
在这个梦境里秋意渐浓、天气转凉,瑟瑟秋风中,要是能吃上一些清淡又温热的食物,毫无疑问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
林妧端上餐桌的第一道菜,是被煮得奶白奶白的鱼汤。个大肥美的草鱼整个平躺在汤汁里,翠色如玉的葱花点缀其间,仅仅一个色彩的介入,就让原本单调乏味的冷色调充满活跃生机,叫人食欲大开。
汁鱼汤之所以会变成乳白色,是因为在熬煮制过程中鱼肉所含的脂肪外溢,沸腾的汤汁让脂肪粉碎成众多细小的微粒,而鱼体内的蛋白质则具有乳化作用,两者相互融合后形成水包油的乳化液,汤汁因而显出浓郁雪白。
好在厨房里还剩下一些瓶瓶罐罐和杂乱粉末用以调味,鱼汤刚一上桌,鲜美四溢的浓香便扑面而来,盈满在场所有人鼻腔。
明川是第一次尝到林妧的手艺,双手捧着碗,小心翼翼喝进第一口鱼汤时,两只眼睛不由自主地陡然睁大。
温热水流温度正好,带着一点小小的烫意,无比顺滑地途经舌尖、喉咙与肠胃,刚一吞下就飘飘然四散开来,仿佛渗进了浑身上下的每个细胞,所有角落都是暖洋洋的。
汤汁煮得十分入味,草鱼香浓的肉香还没从来得及舌头上散开,另一股清甜香气就覆盖住整个口腔。至于鱼肉则软滑得不可思议,稍一用刀叉触碰便碎裂成零散的几块,放进嘴里几乎没太大感觉,只觉得有团软软的、带着甜香的空气碾转于舌尖,再裹着鱼香味儿滑到喉咙里。
第二道菜,是经典的西式菜品——烤鸡。
他们俩除了鱼,不知还从哪里找到一只活蹦乱跳的鸡。陆银戈自告奋勇来帮忙,在一阵子鸡飞狗跳之后,终于成功将它斩杀洗净,血水与腥味这两个味觉的天敌被尽数去除。
这个时代没有烤箱,因此只能自己架上柴火
与架子炙烤。
在火烤之前,要往食材鸡的身体每个地方都涂抹上蜂蜜、盐、黑胡椒与橄榄油,经过揉搓按摩,让酱汁细腻地浸入每一丝纤维。为了让它更加入味,林妧还在烤鸡身体上用尖针戳了许多小孔,让酱料能轻易渗进肉里。
如果只有单调的鸡肉,未免显得过于油腻。各色各样的蔬菜是这道菜的点睛之笔,等鸡肉烤制完成,就可以将其放入巨大的盘子中央,周围则围满烹饪完成的土豆、胡萝卜、西兰花和小番茄
。
亚当不会做饭,因此每天的食物都是开水煮蔬菜,如今乍一见到如此精致且丰盛的烤鸡,情不自禁咽下一口唾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