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镜?”
“就拍照。不用脸,就手就行。我想发一条秀恩爱的微博,借你的手用一下呗?”
“所以,这是你感谢我的方式?”
白彦一本正经道:“那不然呢?我可是全国最想交往的男明星好不好?你跟我约会,那是多少人羡都羡慕不来的!”
“OK。”陆至晖被他说服,将叉子又放回餐布上,“要我怎么做?”
“嘿嘿。”白彦抬起他戴着戒指的手,与自己同样戴了戒指的手十指交握,然后从上往下咔嚓一拍,“得嘞!”
陆至晖被握着的手颤了一下,不过只有轻轻的一下,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动声色地收回手,然后在桌下握紧又松开,重复两下之后,酥麻感才终于褪去。
白彦对此毫无察觉,注意力全在照片上。
“啊呀,这里灯光好好啊,都不用调滤镜。”他对着外面的夜景又拍了一张,美滋滋地打开微博,却在挑选图片的时候停住,“不过话说回来,先生你的手好大啊。我的手已经算不小的了,你居然还比我大一圈。”
陆至晖道:“我不仅手大,脚也不小。”
白彦想起海滩上他踩着这人脚背行走的一幕,无比真诚地同意,“也是。你还这么高,差一点就一米九了,简直就是一个行走的巨人啊,哪里都大!”
哪里都大说完他自己先后悔了——虽然说者无意,但这句话听起来就还挺有深意的(甚至有点污!)。
陆至晖没有立即接话,显然,他也捕捉到了这无心的一点深意。
“那个。”白彦尴尬地挠了挠额头,仓皇转移话题,“文案我还没想好呢!哎呀好多天都没发微博了,写点儿什么好呢”
他绞尽脑汁地想,把肚子里为数不多的墨水恨不得全倒出来,也没撺掇出一个合适的文案。通俗点儿吧,又显得没水平,文艺点儿吧,又显得太做作。
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只会哈哈和抠脚!
“今晚月色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