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像是起名废一样,宋简提起笔来,脑子里也是一片空白。
写什么呢……?
她什么也不想写啊……?
宋简顿时望向了自己的宝藏男孩,场外求助道:“昼,我写些什么比较好?”
青凤站在一旁,十分自然的撩起衣袖,露出纤细的皓白雪腕,为她磨墨。
花魁夜点灯的氛围,一下子就出来了。
但知道他是男子,这红袖添香的景象,便让夜忍不住的感觉有些别扭。
青凤张口就来道:“在天愿作比翼鸟……”
“噗。不要。”
“山无棱……”
“不要……”
“君当作磐石……”
“……不要。”
青凤无奈的看着她。“夫人,不要不好意思嘛,哄男人的情诗这几首最好用哦。”
宋简好笑的看着他。她才不是不好意思,只是觉得那几首情诗实在太经典,经典到已经毫无新意了。而且青凤这明显就是套路化的模板,一看就是毫不走心的情诗流水线产品。
南宫淳看起来也不是那种风雅之人,究竟有没有用心,他也感觉的出来。随便抄些诗递过去,估计会被他看上一眼就丢进垃圾堆里去,然后让关系更加恶化。
得有点新意才好……
——有什么办法,能够引起他的注意,让他提起兴趣呢?
宋简一边思考着,一边笑着拒绝了青凤的建议:“才不要。”
青凤对她无可奈何似的笑着望着她:“那,夫人想写什么?”
宋简又犹豫了一会儿,在脑海中构思了一个又一个方案,然后推翻重来,才最后慢慢提笔写道:“‘和美家在和歌山的高野山北面。她在那里出生,长大,是个不谙世事,纯洁无瑕,像野菊花一样质朴的姑娘。而我,却是一个在俗世中长大,在黑市上做买卖的男人。上天竟然赐给我一位这么清纯的女子,我高兴的二话没说就定下了婚事。’”
这几句话有些没头没尾的,青凤歪了歪头,有些疑惑道:“这是?”
“一个故事。”宋简微微笑了笑,她抬起眼来,看向了夜道:“就把这封信交给教主吧。”
都说好奇心是人的本能,而远古时期,人们将生存的经验变成故事,一代一代的传给后代。因而没有什么,能比故事更能引起人的注意了。
当夜走近,从她手中接过那张只写了这么寥寥几行字的信纸时,宋简朝着他粲然一笑:“麻烦您啦。”
那个笑容,直到夜离开很久以后,却还依然在他的眼前,萦绕不散。
……
“什么意思?”
南宫淳放下那张信纸,眉眼阴鹜的抬起了脸。
夜猛地回过神来,摇了摇头,实话实说道:“属下不知。”
南宫淳复又垂下眼眸,看了一眼那信纸上的娟秀字迹,明明“我”与“和美”,都与他和宋简对应不上,可是,偏偏又感觉,仿佛有什么似是而非的联系。
女方“不谙世事”、“纯洁无瑕”,男方“在俗世中长大”,“在黑市上做买卖”。只是,他与宋简之间的关系,若是以“上天竟然赐给我一位这么清纯的女子,我高兴的二话没说就定下了婚事”来形容,却又莫名的有一种尖酸的讽刺。
南宫淳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真的只是个单纯的故事,还是在借着这个故事嘲弄他?
这几句话看起来像是一个故事的开头,却偏偏在简略交代了两人的身份背景,透露出结为夫妻后,便没了下文。
然后呢?
那个男子若是在黑市做事,想必过的是刀头舔血的日子,他却娶了一个如此清白天真的姑娘?两人的身份背景,就已经透露出了天差地别的不同,叫人难以控制的去想他们后续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