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喧拿起另一把枪,瞄准,射掉一梭子弹。
他要快一点,射完所有的子弹,让小明星早一会儿拿到礼物。
小明星只看到程喧不停地扣动扳机。
每一发子弹都射在同一位置,电子音刚报完上一次的分数,下一枚子弹就射到靶上。
“你真厉害。”小明星羡慕地看着。
程喧微微一笑。
小明星用崇敬的目光看着他。
他单手持枪,换弹匣,抬手,再次全中。
人在某些时候,会突然生出炫耀心,会想要显摆自己会的东西。
程喧的这个心理,出现在小明星瞪大眼睛看他的时候。
很多年前,辅导员让他给新兵做示范,他一梭子全中靶。
周围人都欢呼的时候,他没有任何炫耀心理。
第五次打破单手装枪的速度记录,却因为从事保密工作,不能接受采访时,他并不遗憾。
或许是因为,他刚入伍的第二年,辅导员就教过他,人不能骄傲。
他从此做的是头悬到脖子上的工作,一骄傲,吃的就是枪子。
通读完几本心理学著作后,程喧已经习惯用心理学思维剖析自己。
那时候他能心如止水,是因为围观他射击的人里,没有一个叫陆溪西。
而他看到陆溪西的眼睛,就不能自控地再射掉一梭子弹,其实是失控。
他并不讨厌这种失控。
事实上,在遇到小明星,不,应该说和小明星重逢后,他已经失控过很多次。
在今天之前,他已经有一年没碰过枪。
现在,他又失控又冷静。
他不是毛头小子,但他还是因为想让小明星开心,而再次拿起曾令他辗转反侧的枪。
从今往后,他不会再梦见让他不想拿枪的狰狞画面。
下次想起枪,他会想到小明星的眼睛。
大大的,像水晶一样纯真的眼睛。
小明星已经完全呆住,程喧的动作太麻利。
他还没看清,程喧已经换完弹夹,军事频道看到的比赛第一名,也不会有程喧这样快。
他艳羡地看看。
程喧已经回过神,“我教你换。”
“好。”
小明星欢快地叫道,他很快又失落下来,他从小就手工不好,学换弹夹是学不会的。
“还是教我连射吧。很帅。”
他双脚与肩同宽,肩膀自然下沉,手指紧紧握住枪,看起来也有几分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