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程喧拿起另一把枪,瞄准,射掉一梭子弹。

他要快一点,射完所有的子弹,让小明星早一会儿拿到礼物。

小明星只看到程喧不停地扣动扳机。

每一发子弹都射在同一位置,电子音刚报完上一次的分数,下一枚子弹就射到靶上。

“你真厉害。”小明星羡慕地看着。

程喧微微一笑。

小明星用崇敬的目光看着他。

他单手持枪,换弹匣,抬手,再次全中。

人在某些时候,会突然生出炫耀心,会想要显摆自己会的东西。

程喧的这个心理,出现在小明星瞪大眼睛看他的时候。

很多年前,辅导员让他给新兵做示范,他一梭子全中靶。

周围人都欢呼的时候,他没有任何炫耀心理。

第五次打破单手装枪的速度记录,却因为从事保密工作,不能接受采访时,他并不遗憾。

或许是因为,他刚入伍的第二年,辅导员就教过他,人不能骄傲。

他从此做的是头悬到脖子上的工作,一骄傲,吃的就是枪子。

通读完几本心理学著作后,程喧已经习惯用心理学思维剖析自己。

那时候他能心如止水,是因为围观他射击的人里,没有一个叫陆溪西。

而他看到陆溪西的眼睛,就不能自控地再射掉一梭子弹,其实是失控。

他并不讨厌这种失控。

事实上,在遇到小明星,不,应该说和小明星重逢后,他已经失控过很多次。

在今天之前,他已经有一年没碰过枪。

现在,他又失控又冷静。

他不是毛头小子,但他还是因为想让小明星开心,而再次拿起曾令他辗转反侧的枪。

从今往后,他不会再梦见让他不想拿枪的狰狞画面。

下次想起枪,他会想到小明星的眼睛。

大大的,像水晶一样纯真的眼睛。

小明星已经完全呆住,程喧的动作太麻利。

他还没看清,程喧已经换完弹夹,军事频道看到的比赛第一名,也不会有程喧这样快。

他艳羡地看看。

程喧已经回过神,“我教你换。”

“好。”

小明星欢快地叫道,他很快又失落下来,他从小就手工不好,学换弹夹是学不会的。

“还是教我连射吧。很帅。”

他双脚与肩同宽,肩膀自然下沉,手指紧紧握住枪,看起来也有几分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