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他呢。反正我的爱情之花已经长在他头顶上,他就算是个人妖我也得拼尽全力。
我搭讪、偶遇、直白、委婉,母亲爱看的韩国爱情片里男主男二用过的方法,我照搬照抄一样不落。
拳打棉花脚踢豆腐大概就是这个理,不管我如何横冲直撞地展开生猛攻势,路笙小美人总会等我作完之后,给我一块小蛋糕,微笑着说:“早点回家吧。”
我要晕厥了。
这朵花长在了沙漠里。
为了守护沙漠里的这朵花,我那年吃过的蛋糕差点让我患上糖尿病。
我应该要感谢十九岁那年路笙回家路上遇到的劫匪。
那天刚开着摩托从小秋名山上下来,我撞见几个专门抢劫的人围住独自走在回家路上的路笙。
别说我的小美人被人欺负我冲上去就是一个暴打,难得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我怎么可能会放过。
可我忘记。
我虽然精神上忘记自己是女性十几年,但我的身体忘不了。
即便冲下去一个人挑他们一群,我也难以抵挡这四五个男生团结起来的力量。
千算万算没算到,我抓住的这个“英雄救美”的机会,在下场后顺手转给了路笙。
小美人的战斗力还是不差的。打垮那几个抢劫犯后,他朝坐在地上看傻眼了的我伸出手,问我:“没事吧?”
我尴尬。
我处境窘迫。
我无地自容。
手不敢给他,自己撑着地板爬起来,笑着说:“长得漂亮就不要自己一个人回家嘛。”
灰落落爬回我的摩托车上,戴上头盔,我要走了。
他突然来一句:“那你送我回去吧。”
来,上来,姐姐的摩托后座永远为你敞开。
我开车载他疾驰在无人的街道上。
一年的穷追无果,使我人生陷入绝望。
最无望的时候,想最后一次滥用我不成熟的年纪,用不成熟的方式为这场初恋画上句号。
我把车开上了小秋名山。
坐我后面的路笙高声问:“这条路不是回我家的路啊?”
我说:“是啊,我要把你带到山上杀了埋掉。除非你说你和我交往,我就放过你。”
那年温和得泉水一样的路笙,不知道上辈子干了什么毁灭地球的坏事,倒霉到遇到那年疯子一样的我。
在我后座的路笙沉默。
我在猎猎风声中大声问:“怎么样?如果你不答应,我下车后就亲你了。”
一直把车开到山顶,路笙都没给我回应。
他可能宁愿被我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