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谣脚步一顿, 手上的玫瑰花微微下沉。

戚禾:“你给谁订的玫瑰啊?”

江谣:“你找我什么事?”

戚禾见他不回答,也没追问。

他挠了下脑袋,递给江谣一张邀请函:“我朋友办了个酒会,你来参加吗?”

江谣:“酒会?”

戚禾:“对,也算不上酒会,我朋友打算在酒会上弄个小拍卖会,很多收藏家都会来。”

江谣心念一动, 他的求婚烛光晚餐上, 还差一瓶红酒。

遂应允。

戚禾高兴的走路打飘, 回家把衣柜翻得鸡飞狗跳,终于找到了从意大利手工定制的西装。

穿上它,又在镜子前美了半天, 才开着SUV去赴约。

江谣只穿了一件简单的黑色西装,领带是陆雪时送的一条,为了表示自己换过衣服,他还在西装上别了一个胸针。

也是陆雪时送的。

他最近发现陆雪时很喜欢给他买衣服,跟小姑娘打扮芭比娃娃一样,一天一套的换。

除了热衷买衣服,还热衷给他买房,就跟过家家差不多。

江谣身上戴的戒指、项链,都是陆雪时在世界各地花天文数字买的。

原本以为那个翡翠已经是陆雪时这个恋爱脑能花的最多钱了,结果江谣还是小看了他。

到了会场,江谣摸了一下镯子。

穿西装带镯子十分奇怪,但镯子戴上去之后取不下来,江谣试了很多办法无果之后,干脆就这么不伦不类的带着。

戚禾出来迎接,注意到江谣的镯子。

“你什么时候买的镯子?”

之前江谣穿的衣服比较休闲,袖子能遮住玉镯,西装衬衫遮不住。

戚禾盯着盯着,就盯出点儿不一样的味道来。

男人戴手镯是很奇怪的,像戚禾此类公子哥,喜欢带的是手表,江诗丹顿、百达翡丽,一百多万一支,戴手上。

可江谣戴手镯却没有违和感,细细的一截手腕,皓白如雪,男人一只手就能捏两个过来。抬起手的时候,袖口往下滑,露出更多雪白的皮肤,上面能看见青色的血管。

就像上个世纪的军阀太太,戚禾目光向下,瞥见江谣细细的腰,便在心里评价:他应该穿一件旗袍。

衩要开的高高的,“江太太”的大腿要露的多多的,但是也不能露的太多,否则别的男人读能看到。

走路的时候要学会扭腰,左一下,又一下。

鞋跟也是细的,巴掌握得住的脚背塞进细细的高跟里,像踩着高跷的公主,让他走也走不稳,晃得弱柳扶风,便叫男人心醉。

想的入神,江谣回头:“你愣着干嘛?”

戚禾脸爆红。

他连忙甩头。

江谣进门前还在试图摘下翡翠镯子,戚禾看向他,和自己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