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了,”胡笛说,又把除味剂放回口袋:“你突然笑什么?”
“Joy Division有首歌,”路择远道,随口唱了几句,说:“前奏这里,乐队录音的时候就是用一瓶喷剂对着麦克风采样,来收那个‘呲呲’的音效,看你按那个就想到了,那首歌也很不错。”
“酷,”胡笛说,语气听起来多少有些敷衍:“先走啦,回头找来听听。”
脚步声响起,我迅速躲进走廊的拐角。
胡笛推开门走出来,拉起胸前的衣料嗅了嗅,确保没有什么异味后才放心离开。
我站在原地,刚刚一切强行心理安慰全都作废,全身心只往一处钻着牛角尖。这首歌也是我自己很爱的一首,他既然懂音乐,怎么从不跟我聊这些?
而且他分明好轻易就能在别人面前唱歌。
我顺着楼梯上了天台,之前被路择远说不想认识我的时候,也是在这儿躲掉镜头哭了一场。这次倒没哭,就坐在栏杆上吹风,已经很晚了,我衣服穿得也不厚,还是有点冷的。
我和路择远的角色对调,以前我是万众瞩目,乱七八糟的朋友一堆,身边不缺爱慕者的那个。现在是路择远,我也许只是他众多仰慕者中的一个。
是离他最近也最远的那个。
不知道路择远是不是也经历过这个阶段,小心翼翼的,任何一点点小小的征兆都忍不住被放大了解读,埋在心里暗暗快乐或是独自感伤。
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样的勇气,才决定把珍贵的少年心事,捧在手里交给我。
暗恋啊。
明知我们隔着个太空。
仍然将爱慕天天入进信封。
通向天台的门被缓缓推开,四周黑漆漆的,身后楼梯的灯光把他照出一个模糊的剪影,我从栏杆上跳下来,突然有些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