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水河的河水是从祁连山上流下来的千年融冰之水,冷冽,甘澈,酿成酒之后,别有一股冷冽醇和的风味,而老酒到八十年,则因为香气渐失,虽说绵柔,却也失了风味,拿新酒一提,风味瞬间就出来了。
所以,黄爱莲用原本的锦堂香灌装之后,夺走了旭亲王这个酒客。
但毕竟酒这东西一批的味道与一批不同,旭亲王尝过锦棠自己调的这一盏,瞬间,就觉得比黄爱莲平日供给自己吃的,更加好吃不知多少倍。
这一瞬间,他心中的天平,其实就已经倾斜向罗锦棠了。
既罗锦棠是个能吃苦,肯做生意的人,锦堂香的牌子又凭什么让给黄爱莲?
是以,他道:“看来罗娘子确实是个能做生意之人,锦堂香往后想要在京城之中开坊经营,从顺天府到五城兵马司,谁敢上门找茬,罗娘子只管将我朱旭的名号报出去即可,京城之中,当不会有人敢为难你。
这样的好酒,本王支持罗娘子将它发扬光大。”
锦棠一听这话,就知道旭亲王这一路,自己是走通了。
她盈盈一个万福,道:“小女代祖母多谢王爷的照拂。”
偏偏这时候,黄爱莲还没明白过来了,自己这儿卖的也是一模一样味道的锦堂香,怎么罗锦棠的就比她的更好了?
于是,她端起盅子来也吃了一口。
要说黄爱莲对于酒有格外的鉴赏能力,其实跟她在那一世里的父亲有关。
当时,她是个男孩子,而她的父亲在那边,是个职位非常高的武将,平日下属送礼,最噬茅台,会有很多人扛着一箱子一箱子的茅台送到家里来,而她父亲,还专门劈出一间房子来,就专门,只为了装茅台。
黄爱莲嗜酒,虽说小小年纪,可总喜欢悄悄吃几口,小孩子舌蕾间的记忆非常顽强,所以她就记住味道了。
待尝过锦棠重新酿的这一种,味道酱郁浓香,确实风华更甚。
不得不说,就好比一间酒楼之中,厨子的手艺最为重要,一坛酒,最重要的就是酿酒的工艺,要能把罗锦棠的工艺夺回来,她才算真正的,夺回了这堪比茅台的锦堂香酒。
这时候,旭亲王起身,已经要走了。
锦棠于是陪着旭亲王一起出门,下了楼。
在楼下分别时,旭亲王问道:“但不知你到了京城,可有替自己租间门面,毕竟当垆卖酒,是需要一间大酒坊的。”
锦棠道:“不瞒王爷说,小女租的店铺就在太仆寺的隔壁,大约也是在您家门外吧,小女听人说,尊府,就在太仆寺一带。”
旭亲王顿时失笑:“本王的家,恰就在太仆寺的隔壁,怕不会,你是租了本王王府东侧,那一处空闲的小楼吧。”
锦棠道:“恰是。”
旭亲王自仆从手里接过披风披上,哈哈而笑:“那恰是本王的产业,说实话,一直以来很多人嫌租金太高而不肯租,殊不知,在那地方做生意,本王罩着,满京城谁敢来欺?
你租了它,很好,从今往后,本王等着你将这锦堂香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