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来得及做出反应,四声枪响,所有的人躺在地上。雪白的病房让溅出的鲜血和脑浆极为显眼。
卫森缓慢地坐起身,他的手在发抖,枪一个不稳掉在了床上,还来他还是不太经得起这样激烈的运动。他慢慢把后庭的钢笔拿出来,那东西让他出了一身冷汗。
他穿好长裤,医生应该很快会赶到。他把帕尔沃的枪藏好,然后开门逃了出去。接着他偷了一套衣服,换下病人的条条装,并走到大街上。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医院外呼啸的警车,长长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感觉再世为人。
尽管不停被人报以惊艳的目光,但腰间的东西让他觉得安心,死里逃生的愉悦让一切冒犯变得无关紧要。他并不想杀帕尔沃,他曾帮了他很大的忙,而且本来可以继续帮他的忙,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他居然有那种蠢念头,他印象中那男人一向把公私事分得很清,美人总排在江山之后。
他知道这次他占了帕尔沃毫无防备的便宜,当时的情况实在太过诡异,平心而论,那男人是个难惹的角色,只是这死法太傻。这让他有些为他悲哀,他一向视那个人为枭雄,值得他报以尊敬的目光,但他却为这种事而死,莫明其妙挺尸异乡。他本来可以有更漂亮点的死法。
他突然停下脚步,不确定帕尔沃死了没有。帕尔沃是这么容易死掉的人吗?他想,接着训斥自己未免把他想象得太神乎其神,两年的沉睡让他变得软弱了,有什么人会头部中枪还不死的?
可是……他曾听说他的头部植有钢板,不知是真是假,刚才情况太紧急他居然忘了他到底是在他头部的哪个位置开的枪。他不确定是不是该回去补一枪,那里肯定围满了警察,而他这张脸太显眼。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急也急不来,他找家餐厅点了早餐,悠闲地吃光它们,享受这难得的自由。
酒足饭饱后他走向公用电话亭,从口袋里摸出刚才从那几个死人兜里掏出的钞票,里面有几个硬币——他们还很体贴的换成了美元。
“喂,是市立医院吗,”他说,“能帮我叫一下帕尔沃先生接一下电话吗?就是在1142号房探病的那位棕发的高个男人……是这样的,他是我的上司,昨天他和我说他今天上午会到市立医院的一位朋友,我想询问他一下,午餐他说要订在哪家餐厅,我找不到记事本了……什么?这太令人惊讶了!他怎么样了?我这就赶去!”
他阴沉着脸放下电话,帕尔沃没死!他脑袋里的钢板让他躲过了死神的召唤,见鬼,他应该给他补上一枪才对!现下他正在医院里躺着,被一堆警察看着,重伤但是还没要命——不用多久他的教子们会还把他带走!他不怀疑他会度过危险期,他拥有身为领袖卓越的意志力,但那对自己绝不是好事!
我就知道!卫森挠挠头发,那男人没这么容易死!他不会放过自己,肯定不会,他毫不怀疑这点。他叹了口气,坐在街边的长凳上,伸直双腿,他又回到了逃亡生涯,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摸摸口袋,他现在有三百美元和一把枪,一个叫做大卫·斯坦普的合法身份,一张女人一样的脸和无缚鸡之力的身手。他看到前面有个喷泉,他走过去背身把硬币投进去,像很多次逃亡时看到喷泉时一样许了个愿——希望在逃亡的终点,他至少能有尊严的死去。
第10章
几乎所有走进苹果餐厅的人都要多看一眼那个坐在墙边吃饭的人,世上有一种人上帝造来就是为这乱七八糟的地球增添亮色的,而这个人,无疑就是那种类型。
他有一头黑绸般的长发,柔顺地披在纤瘦的肩膀上,秀美的面部线条和那苍白肤色让他有一种让人心疼的楚楚可怜,剔透精美的双眸覆在长长的睫毛下,宽大的深色牛仔外套衬得他更仿如瓷娃娃一般。
当事人卫森无精打采地吃着早餐,目前他还算安全,他的前任BOSS没把他这张脸丢到黑道通缉令上,大约是觉得花大价钱追一个一看就是知道是“男宠”的家伙不太体面,若说出实情又嫌太丢脸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