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誩的职业比较特殊,常常一年到头东奔西走,就算回到省城也一定需要时间休整。
“好。”沈雁忽然轻轻点头答应,“不过家里面没有酒,我一会儿出去买。”
齐誩听说他要冒雨出门,愣了愣,连忙劝阻。
“啊,那还是算了。毕竟外面还在下雨……”
“没关系,地方很近,五分钟就走到了。”沈雁却很坚持,微微一笑从他肩上离开,边观察窗外的雨势边问,“你想喝什么?要是喜欢特定的牌子,也可以跟我说。”
齐誩因为父亲嗜酒,自己在这方面相当注意分寸。
除了有时候单位应酬领导在场,他被迫硬着头皮喝喝白酒,一般情况下只喝啤酒或红酒。后者度数低,不容易醉,因为他们当记者的经常四处走动,保持意识清醒很重要。至于酒的牌子是什么他根本不在乎。
不过,既然是两个人在家里庆祝,还是红酒比较符合气氛。
虽说骨折患者恢复期间不宜饮酒,但是红酒酒性不烈,喝一两杯应该不碍事。再说这几天天气转凉,而啤酒是消暑品,不合时宜。喝喝红酒不仅可以暖身,还可以助眠。
“买红酒吧,什么牌子都行,不挑。”
“好。”沈雁今天晚上似乎一改往日处处讲究饮食忌讳的习惯,自己说什么便是什么。
齐誩心想:或许是因为他心情不错的缘故?
这个念头闪过,笑意也不知不觉流淌出来,毕竟这件好事里面也有自己的一份。喜悦不必独享,那是最好不过了。
“你先去洗澡吧,你洗的时候我出去买酒。”关上电脑,沈雁让齐誩在喝酒之前先把这件事做了。他的理由很简单——齐誩身上带伤,万一到时候喝醉了再进浴室,很有可能因为头晕而摔倒。
而他本人不存在这个问题。
他因为工作关系接触许多动物,为了去除气味,习惯一下班回家就冲干净,现在已经不需要了。
齐誩闻言,眼眸中似有什么微微一闪,埋下头清了清嗓子:“好吧。那……麻烦你像平时那样帮我一下。”
同一个屋檐下相处那么多天,洗澡前有三十秒钟的时间是齐誩特别珍藏的,他从来没对沈雁说过的一个秘密。
三十秒很短。因为每天重复做,沈雁的动作已经很熟练了,齐誩也知道该怎么配合他摆放手臂。从沈雁的手碰到他衬衫的第一颗纽扣起开始读秒,一个个解开,褪下,直到上身的衣物完全卸去,正好需要半分钟时间。
沈雁在这个过程中往往神情一丝不苟,目光停留之处除了扣子之外,似乎再没有别的地方,看不出任何遐想。
齐誩暗暗叹一口气。
看着对方一副心无旁骛的样子,他也不得不尽量表现出镇定,一动不动站着。
看来沈雁对待自己,和对待手术台上受伤的小猫小狗没有区别,因为那种态度正是他平常工作时的态度。
所以在这种时候还会感到脉搏加速的自己……真的很没出息。
齐誩对这样没出息的自己无可奈何,他以为他可以跟沈雁一样具有专业精神,当一个专业病号,坦然接受照顾,接受那双替他宽衣的手。
不过心脏的剧烈跳动由不得他掌控,涌入脑中的种种杂念也由不得他抑止,通常都得熬过这三十秒,然后若无其事般走进浴室,关上门,这才敢用手捏住发烫的耳根,匆匆用热水把刚才所想的东西全部冲掉。
也许,是因为那天听了宁筱筱的话,有了惦记。
也许,是因为男人可悲的本能。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自己在想什么绝对不能告诉沈雁。
沈雁那么正直的人,应该完全想不到自己会动这些小心思。要是不小心让他发觉,岂不是显得自己龌龊?
因此在表面上,对方有多冷静,他也必须一样冷静才行。
但是仔细想想,甜头还是有的。
至少在沈雁专心于解衣扣的短短几秒钟内,他可以趁机体会那个人的手指时不时擦过自己皮肤的触感。遗憾的是,经过这几天反反复复的练习,沈雁已经差不多能做到在不碰到他的情况下把衣物脱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