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拜。”她的口吻像是这里的女主人,“路上小心。”

秦淮一口气跑下楼,连电梯都没等,他可不想遇上陈可南。走到小区里,经过路边停着的一辆雪铁龙,他不由自主停下来,对着车窗玻璃仔细检查了一阵头发。并没有任何能挑出错的地方。他终于松了口气,吹着口哨慢悠悠地朝外走去。

陈可南住的小区在二环外,离学校不算很近,但紧挨商区,十分繁华。小区已经很有些年头,据说是城区最早的一批商业住宅,也是最早的富人区,当然现在早就风流云散了。秦淮他爸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在这个楼盘里买过一套房子,趁着去年房价上涨刚转手卖掉,秦淮还没来得及亲眼见见。

绕出那些常年被法国梧桐荫蔽的安静小道,一走上大马路,周围立刻喧嚣起来,连灰尘都吵吵嚷嚷,有股不可一世的派头。滨江路沿岸一排的豪华饭店灯火辉煌,对岸不计其数的酒吧、饭馆、会所这时还没有点亮招牌,在这样的阴天望过去灰扑扑的,像盖了一层无边无际的灰色的防尘罩。

秦淮很少来这里,即使这是本地夜生活最热闹的地方之一。都市夜生活的行家们对这里总是赞不绝口,但秦淮不大分得清这家酒馆和那家有什么区别,喝什么要去这家而喝另外一样则是那家更地道。老实说他连酒都分不很清,尽管下过一阵工夫,但实际上它们对于他仍然只是一大串花里胡哨的名字,在下肚以前就已经弄得他眼花缭乱了。

从很早以前开始,他就很想来这种地方了。在夏天的某个晚上,推开一扇黑水晶似的漆黑透亮的门,装着冰块的玻璃杯冻得他手指刺痛,在开着空调却仍然热气涌动的空气里,跟随便哪个陌生人聊点什么。酒,车,女人,甚至性。什么都行,他无所谓。他只是希望有人能跟他说说话,他真正想说的话。

他迟迟没有来,并不是因为囊中羞涩,相反他很清楚他拥有的钱已经超出很多同龄人了。这当然要归功于他爸妈,对此他不否认。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不能忍受在这种地方露怯。局促不安地面对那些比他大不了几岁的服务生抛出的一大堆不知所云的行话,然后在他们嘲弄戏谑的目光里被追问是不是没有成年,嬉皮笑脸地警告说小孩子不能来这种地方。一想到这里,他难受得头皮都要炸起来了。所以他绝不贸然进去。

或许某天他能认识某个这方面的老手,带他进去,并且乐意传授他一些个中精髓。但这样的人并不好找。他不是在开玩笑。他结识过不少社会青年,但他们跟他的想象并不吻合。

他们只会要一扎一扎的那种随处可以买到的啤酒,实际上他们根本不在乎喝什么,说不定偷换成马尿他们也不会发现。他们大口大口地喝酒,好像没有食道,直接从口腔倒进胃里,就像清早回收垃圾的垃圾车那样。他们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高谈阔论上:炫耀自己新染的头发,理发厅学徒告诉他们的最流行的款式;女朋友从美容院的死肥婆小张换成了洗浴中心的大胸小刘;你必须从成串的脏话里拼凑出几个关键字,才能知道他们是在咒骂帮工的店里的老板。说完举起不知道是谁的酒瓶,新买的造型很酷的戒指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然而他想认识的人,或者说真正的“大人”,不该是这样的。他不是说不允许脏话连篇或者不该谈论那些镀有金属颜色的廉价戒指和项链,而是除此之外,除了五颜六色的头发,铆钉裤子,六十块钱的中华烟以外,总该还有些什么。他说不出来。但每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就会对眼前的一切感到突如其来的沉闷乏味,仿佛剩下的漫长生命了无生趣。仿佛是在学校里听课或者父母的训斥。

他差点忘了他的父母。他们谈论的永远是另外一些东西,工作,房子,车子,股票,客户,保险。他简直没法想象几十年后的自己会在对这些玩意儿的津津乐道里度过一生,他甚至怀疑是不是每个人在他十七岁的最后一个晚上都会遭遇一场难以想象的关于更换脑子的酷刑。

他相信肯定还有点什么,在这所有一切之外,还会有点什么,比抽烟喝酒早恋打台球更值得让人着迷和疯狂的东西。就像他想认识却至今没能如愿的那个会带他走进一家酒馆的人。尽管他还不知道他是谁,但总该有这么一个人。

忽然玻璃门一动,上面映出一个弯着腰的年轻男人的影子。秦淮吓了一跳。门后走出一个满面胡茬的憔悴男人,从外面锁上了大门。秦淮这才发现那是一间酒馆。他回过头寻找刚才倒映在门上的那个弯腰的年轻人,看见他正蹲在地上,往一个通红的大塑料盆里灌水,里面满是半死不活的草鱼。他身上穿着黄围裙,上面溅有红得发黑的血点,细碎的鱼鳞像刀剑锋利的碎片。

有一瞬间,秦淮还以为见到了陈可南。但其实两人一点也不像。

他想到了陈可南。那天晚上的陈可南。陈可南一直不太像个老师,他身上没有老师的味道,这听起来有点滑稽,但秦淮一直坚信每个职业的人会有属于那个职业的气味。看到黝黑粗糙、关节奇大的手,你会觉得他是个工人;消毒水和酒精让你想到医生,诸如此类。老师身上大概有粉笔灰味。好吧,这不太好笑。秦淮对着经过的一扇橱窗扮了个不太明显的鬼脸。

陈可南看起来好像对酒很了解的样子,可秦淮讨厌他那副好像什么都知道的傲慢模样,“别觉得这些有什么了不起”,“你就是青春期叛逆”,跟他爸妈和其他老师如出一辙。就像阎榆和一班的那个实习班主任,你不会觉得二十五岁的他们和五十二岁有任何区别。

他漫无目的地乱逛,想找一家好吃的馆子,但问题是他根本不知道哪家好吃。每家的顾客都一样多,老板忙得满头大汗,没工夫揽客。他走上台阶,进了一家小餐馆,因为它的招牌是海蓝色的。等待位置的客人挤在过道里,室内有点闷,但暖烘烘的。秦淮拨开人群,叫老板给自己一个号码,余光瞥见一个女人。

陈可南的女朋友。

她朝他笑了笑,对面的陈可南也转过头来,示意他过去。秦淮走到跟前,看样子他们已经快吃完了,食物的香气一路挠着他的鼻腔和食道。

“来吃饭?”陈可南问,“要不要坐这儿?免得排号。”

“不用了。”秦淮忽然又莫名其妙地想起酒馆玻璃门映出的那个被他错认成陈可南的饭馆厨工。如果陈可南真是个厨子,说不定秦淮会愿意跟他一起吃饭,或者聊上两句,“我去别家。”

陈可南没再多说一句话,目光重新回到餐桌上。仿佛先前的邀请只是出于礼貌随口一提,实际上根本不在意秦淮的回答。女人正在喝水,朝他挥了挥手。他转头走了出去。

他暗中惦记陈可南面前的那份海鲜烩饭。大概是饿狠了,简直香得要命,以至于走出餐厅的那瞬间他有点后悔,想过随便找个地方,等上半个钟头,等陈可南走了以后再回去。这可太傻了。

秦淮拐进一条小巷,发现一家卖炒饭的馆子。他站在原地犹豫了一会儿,忽然额头一凉,一颗雨珠落在上面,然后是第二颗,第三颗……下雨了。

“小伙子,下雨了,快进来坐!吃饭吗?我们这儿有炒饭炒面……”

店里只有两个看起来形容落魄的食客,秦淮有点迟疑,但在老板热情洋溢的注视下,还是走了进去。

他要了一份青椒肉丝炒饭,果然非常难吃。他嚼着米粒,恍惚以为嚼的是汽车轮胎的碎末。他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来咀嚼,最终也只吃掉了不到三分之一。外面的雨越下越大,让人产生还在夏天的错觉。雨点气势汹汹地砸在玻璃上,他不自觉地把盘子往里推了推。

茶垢厚重的塑料茶杯里装着淡黄色的茶水,秦淮一口没喝,伸手到包里摸自己的水杯,然后摸了个空。他想起自己好像接了一杯开水,然后放在陈可南家的茶几上晾着。

“结账。”他烦躁地说。

二十分钟后,他浑身湿透地回到陈可南的门前。路上并不是没有卖廉价雨伞的老太太,但当那些闹哄哄的桃粉色挤满眼帘,他选择了目不斜视地走过去,对热情的吆喝充耳不闻。他在阴暗的楼道里站了足足五分钟,再三确认自己不会再被冻得浑身发抖,说话也不会牙齿打颤后,这才敲响了门。

没有动静。陈可南也许跟女朋友约会去了。他就应该打车回家,最多打个电话让陈可南周一顺便给他带到学校去。虽然给陈可南打电话也不是什么让人舒服的事。

秦淮焦躁起来,又敲了敲门。这次不太客气,里外湿透的衣服像浸泡过的蛇蜕,让他呼吸发紧。里面传来隐约的脚步声,然后门开了,陈可南头上顶了一张灰色的毛巾,穿着件T恤,像是刚洗过澡,“你怎么来了?”

“我杯子落在你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