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凯的。”何辰道。

程越垂着眼眸盯着姜汤,又吹了吹,吹皱了映在碗里的自己的脸,甚至读不清自己的神情。

“不用了,我不习惯坐别人的车。”

这句话着实伤人。何辰想了想,也确实如此 ,第二次见面而已。很快就理解了,虽然还是有些失望。

程越也自知这话太过直接,沉默着将姜汤喝了干净:“有了你的姜汤。”他瞟了一眼楼梯间,“我觉得已经够了。”

何辰也顺着他的目光往楼梯间看了一眼,却发现那里什么也没有。

何辰抱着小球送程越的时候,程越在门口搭着小球的爪子,告别:“要和你的家人们好好过小日子呀,别吃那么多啦。拜拜。”

这话一听似乎有点深意,何辰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只当做是一句单纯的告别。

看着程越的背影消失以后,何辰颠着怀里的大橘:“听到没,以后要少吃点。从今晚开始,每天扣掉一份小鱼干。”

☆、有点想你

何辰把小球放到沙发上,小球这才舒舒服服的打着哈欠趴下。

一直不见踪影的李征凯这才从楼梯间出来。

脸上的表情很是古怪,嘴角抽动了半天才说:“辰哥,你是怎么不早说你带的朋友是他啊......”

何辰一挑眉:“你认识程越?”

李征凯哭丧着脸:“何止认识啊哥......”

“我还追过他......”李征凯陷在沙发里,声音越来越扭捏,“不过人家说自己喜欢女的,把我给拒了。”说到这,李征凯忽然坐直了身子向何辰解释:“辰哥,你知道的,我就想玩玩,我一向不忌男女,长的好看就行。”

他喜欢女人。

这五个字陷在何辰的心里。

“你们怎么认识的”

“之前在酒吧和几个兄弟一起玩,其中就有他,听说是兴大音乐系的研究生,现在在一个小有名气的乐团当小提琴手。”

“长的那么好看,而且又有才华,我只有听他拉小提琴的时候才不打瞌睡。而且啊,本来他是他们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因为一些什么原因他突然就不干了,谁劝都不,真是超有个性一人啊……”李征凯还在喋喋不休的讲他追程越的血泪之路。何辰是没什么兴致听下去了,第一次从别人口中了解程越,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还没有认认真真的了解过这个人,而这个人远可能比自己想的还要优秀。

“他所在的乐团,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晨虹。一搜就能搜出来,前段时间还在市音乐厅演出来着。”

“嗯,我知道了,我先回去了。”何辰将小球放进包里。

“辰哥不吃饭了这就走啊,我送你啊辰哥。”李征凯依旧陷在沙发里。

何辰撇了他一眼,说道:“好啊。”

……

李征凯的人生四大爱好:吃、喝、玩、乐。人生追求:撩最美的人,蹦最野的迪,做最浪的富二代。有目标并能为之奋斗终身,某种意义上,他还是个值得敬佩的人。

何辰和他是大学室友,两人性格天差地别,却意外的成了好朋友。

“辰哥,你怎么认识程越的”李征凯好奇道。

“酒吧里认识的。”

“酒吧你不是从来不去……奥奥奥!”李征凯一拍方向盘,“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