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着魔 吴沉水 1398 字 8个月前

“做完了。”林翊乖乖地说。

“那我们明天照旧,我开车去接你。”

“可是妈咪不去,”林翊认真地说,“我要在家煲汤。”

黎承睿极有耐心地说:“我们去吃饭的地方打包给她也一样,我保证给你妈咪带最好喝的靓汤,好不好?”

“哦。”林翊说。

“你别只知道说哦,到底去不去?”黎承睿诱惑他,“黎sir带你去吃好玩好,保证你开心,好吗?”

林翊沉默了一下,然后说:“好。”

第8章

黎承睿把车停在林翊家大楼下时,低头一看表,这才发现自己与跟林翊约好的时间还有将近五十分钟。他愣了一会,不禁低头苦笑了下,没办法,他从小就这样,一到重要的日子,比如大考,比如入职,比如出重要任务,他都习惯比预定时间提早半个小时以上到达目的地,一方面让自己熟悉地形,一方面提前令自己进入状态。

他是一个做事有条不紊的人,目的明确,计划周详,但在有生的记忆中,仅仅因为相约去玩就这么郑重其事地对待的,却只有林翊一个人。

“臭小子,我就算去见警务处处长也没这么隆重啊。”黎承睿抬头望着那栋大楼的出入口自言自语,“你可大牌过他了,懂不懂?算了,你还是不要懂的好。”

不要懂,就不用怕,不用怕,就不会躲。不躲不藏,时间一长,没准还能博得那个少年些许信任,还能有幸见证他往后生命中那些重要的时刻,比如考进大学,比如毕业典礼,比如交女朋友,比如结婚。

黎承睿莫名感到心酸,他知道,便是有幸一直陪伴在少年身边,他终究也不过是那孩子生命中的看客而已。

正这么想的时候,他突然眼前一亮,左前方三点钟位置的大门口,林翊正双手插在裤袋里,目不斜视,慢腾腾走了出来。

他今天穿着淡蓝色格仔衬衫,里面是白色T恤,卡其色的九分长裤子,脚上套着常见的布鞋。他全身上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连一丝耀眼的颜色都没有。可这个少年沐浴着晨光这么往前走,面目精致,神情沉静,他就如一块晶莹剔透的水晶,对着光线,能折射出各种角度各种炫目的光芒。

黎承睿的心跳加速了,那种第一次见到他山崩地裂的震撼感又倾覆而来,他呼吸有些急促,他一时间没有办法弄清引起自己如此强烈反应的原因到底是少年本身,还是少年所代表某种特殊的内在含义,但无论如何,他能确定的是,终其一生,他大概只会为这个人产生这种奇特的迷恋,称之为神魂颠倒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