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打电话只不过是他扔下来的一个饵,真正得目的是为了引我上钩。
··········对,只有这样这一切才能通通地解释的过去,他当时宽慰我时,脸上又露出得逞的笑,虽然掩藏的极深,但还是被我瞧出来了。
写到这里时,我记起一件事,我们刚结婚时,前一天他看似不高兴,领结婚证那天他却跑得比谁都快,早早地就在民证局等着我。
老天!!!!!!此时真的三万个感叹号都表达不出我的震惊,原来我这693个日夜,都是在与、狼、共、舞。
而昨晚我还单刀赴会,深、入、狼、穴。
我哪里是个机灵小不懂啊,就我这胆量也得算是杨门虎将——划掉,韩门虎将。
林遇安真得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要不是我常年养生,一身是肝,昨晚就要精尽人亡在床上。
我想这应该就是年少不懂林遇安,看懂已失童、子、身吧。
唉,将一切前因后果跃然纸上后,已经在脑中理清了许多疑团,现在心中万般悔恨。
我不敢细想,难道他从结婚时就在肖想这件事,只是在我面前善于伪装,所以一时我才没有发现他的狼子野心。
忆及过往,繁杂琐事,细思极恐,脆弱的内心掀起惊涛骇浪,原来我以为的高枕无忧,仅仅是以为的罢辽。
实则,恐怕他早就觊觎我已久,暗地筹谋,趁我不备,设计这出戏,想想也是后怕。
更可恶的不止这一点,昨夜他更加明目张胆,胆大妄为,明则让我给他拿衣服,实际他就站在玻璃门后面搔首弄姿,企图用肉体来勾引我进去,一起鸳鸯——划掉,写错了,是鸳、鸳、戏、水。
我未曾上钩,还当我是那个单纯无知的男人嘛?太可笑,在这种鹤唳风声的情况下,我也在卧室里睡不下去,可我又想试他一试,于是假意说要去客卧,他果然摆出一副对我欲拒还迎,含羞解衣起来,我佯装视而不见,置之不理,转身出门。
其实我留下了枕头在卧室(我真的好机智),但没想到他如此饥渴,趁
我前脚走,后脚就抱着我的枕头在床上······我都不好意思将这件事记下来,总之做出那般猥琐下流的动作,让我很········难对付啊。
我知道拿贼要见脏,于是我半夜故意哭泣,最后不出意料被我当场人赃俱获,他还一本正经的狡辩,真没见过这么嘴硬的男人(哼,先画个圈圈诅咒你)
我又反复思虑整整一夜,我跟他离婚协议即将生效,他这时候生出不轨之心,定然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不过想想:
林遇安日夜猥琐窥伺着我的肉体,实在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