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我接到一个案子,标的两百五十万,百分之四的代理费,算下来能赚十万,钱不算多,我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主要是最近才结了一个大案子,中间过程高潮迭起,一直折腾得我快精尽人亡,正急需一个稳赢不输的小案子,让我放个假。
晚上约了中院民一庭的章法官吃饭,又通知了当事人也一起过来,明的交流感情,暗的是抓个人来结账,最后把前期的准备工作交代给了助手,我便拿了钥匙去停车场取车,没成想手指头刚碰到车门,后脑勺便中了一记闷棍,一个趔趄跟窗花似的贴车玻璃上了。
这棍子下手不狠,我只是有点晕,知觉倒还幸存,隐隐约约从车窗上看见身后肇事者的轮廓,但还没来得及看仔细,来人又补上了一棍子,就听见咯吱一声响,我心里一凉,妈的这下完了,木棍都打折了。
果不其然,就这么愉快地失去了知觉。
醒来以后感觉自己被捆得跟粽子似的,眼前一片漆黑,宇宙直接回到了大爆炸之前,我迅速作出反应:被绑架了。
起初我还很镇静的试图和对方进行对话,但在长期得不到回应之后,心里开始有点发慌,这他妈是在打心理战,先从意志上瓦解你,再对你的肉体进行摧残,而不是先用武力震慑你再跟你谈条件。不给你开口的机会,就是不让你有任何抢占先机的可能,然而俗话说得好,千不怕万不怕,只怕流氓有文化。
这几年我帮人打了不少官司,大多是经济案,标的基本不低于一千万,因此也捞了不少钱,但离本市千万身家富人名单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充其量只能算是个富农,按说打土豪斗地主还轮不到我,冲着钱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因此剩下的可能就只有一种——寻仇。
吃民诉这碗饭的律师基本上没几个善类,虽然也有那么几个刚正不阿的,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拿着买白菜的钱,受着卖白粉的累,但大多数都还是吃了被告吃原告,吃完原告再吃被告,基本上一圈吃下来,无论最后哪方胜诉,唯一的赢家都只有代理律师,所以会落下仇家并不奇怪。
但我这几年打的官司都是大标的,手里牵的尽是些有钱的金主,谁都不是少了那点钱就得迁坟刨祖的亡命之徒,因此用这种方法来寻仇,实在主流得有些非主流,加上又联想起在停车场挨的头一棍,我得出个结论:对方是第一次干绑架这活,理论虽有,但手法太生,属于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未能服务理论的典型案例,加上那个倒影中的轮廓又实在是太过熟悉,渐渐的,一个男人的形象在我脑中成了形。
有了答案我就要掌握大局,因此故意沉着嗓子,制造出胸有成竹的压迫感说道:“是你吧?老毕。”
安静中有一丝吸气声,对方终于开了口,冷淡的语气中掩饰不住几分惊诧:“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冷笑一声:“怎么说我俩也在一张床上睡了四年,你就是化成负离子我也能认出来。怎么,最近心情这么好,想起来绑架我?”
他立刻打压我道:“去你妈的,谁跟你一张床上睡过?我知道你当了十年律师,嘴皮子跟上过滑石粉似的,死的也能给你说活了,不过今天你没那么走运了,这些在我这没什么用。”
我有点委屈地说:“老毕,这就是你不对了,律师就不是人?不应该得到尊重?上下铺就不是一张床了?咱们得有十年没见了吧,你就这么对老同学?难道那些无处安放的青春没有在你的回忆里重生吗?难道那些似水的年华没有勾起你对过往的遐想?唉,青春只是一场设好的局,而我们,只是按部就班的棋子……”
话还没完,老毕当场拿脚踹我,狠狠地说:“少给我整什么青春疼痛的台词,你丫什么操行,我能不清楚?”
我有点蒙,心想我什么操行?我自己都不清楚,你怎么会清楚?心里虽这么想,嘴上还是要先安抚好他,才能寻找突破,我说老毕,不管发生了什么,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误会,你先把我松开,有话咱们好好说。
然而他不吃我这套,任我在一旁磨破了嘴皮子,就是不吱声,我一怒之下反过来威胁他道:“老毕你也是学法律的,不会不知道绑架罪的既遂标准是行为犯吧?我今天要是能活着走出去,你下半辈子就等着吃牢饭吧。”
他想了很久,最后冷笑一声,还是拍屁股走了,留我一身冷汗,心想这厮再怎么缺心眼,也不至于真想把我做了吧?
老毕是我大学同学,一张上下铺睡了四年的兄弟,当时整个法律系就我俩关系最铁,干什么都凑一块,几乎没有落单的时候。老毕这人理想很远大,说话时总带着一股马丁路德金演讲式的范儿,加上天生长得风流倜傥,还吟得一手好诗,兼任校诗联主席,倒追的女生一把一把,但他通通不买人家的帐,不仅不买账,而且对感情的事表现得很反感,搞得全系女生揣测莫名,多次小组讨论后以他一定是个GAY而定论,从此桃花之事也正式与他绝缘,我曾多次劝他无果,便在私下里以傻缺来定义他,傻逼、缺心眼,是为傻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