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何岸没听见,拿起一只塑料盘,径直去糕点柜那儿夹蝴蝶酥了。
有了前车之鉴,郑飞鸾生怕给何岸留下自己在西点屋“拈花惹草”的印象,立刻结束了冷处理,再遇到Omega搭讪,一概回答三个字:“结婚了。”
Omega们将信将疑,纷纷去找店员打探虚实。
店员们也一个赛一个地上道,回答:“知道为什么这家店叫‘红莓西点屋’吗?因为店长的女儿喜欢红草莓。”
身高接近一米九的Alpha,围裙兜上却缝着一只可爱的红草莓,这种强烈的气质矛盾,也只有亲缘可以解释了。Omega们眼见郑飞鸾有家室、有子女,追求无望,热情终于慢慢淡去,还了吧台一场清净。
然而,这还不是唯一的麻烦。
由于外表出众,郑飞鸾向来是Alpha企业家中知名度最高的那批。
来到落昙镇以后,他不再梳纹丝不乱的侧分背头,也不对外使用真名,即便这样,偶尔还是会被认出来。好在“小镇已婚咖啡师”与“久盛单身前总裁”的身份差别太大,即便外貌七八分相似,多数人也不敢贸下定论,往往会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第一个认出他的,是某美食杂志的实习记者。
小记者对工作抱有巨大的热忱,慕名来到红莓西点屋做采访,先“咔擦咔擦”拍了一大堆照片,有窗台、桌椅、装饰植物、手绘菜单和特色糕点,又拉住大卫,用蹩脚的英文努力聊了四十分钟。临近结束时,她捧着手机,忐忑又兴奋地走到吧台边,抖着嗓子问郑飞鸾:“您……您是不是久盛的郑总啊?”
那激动万分的模样,仿佛在说:我想搞个大新闻!
郑飞鸾容色一沉,给了她一个凌厉的眼神:“不该写的,不要乱写。”
小记者吓坏了,手机差点砸地上。
“不乱写,一、一定不乱写……”她点头如捣蒜,斩钉截铁地举手保证。
郑飞鸾不知道的是,小记者回去以后,着手写了一篇关于红莓西点屋的美食报道,并且遵守诺言,隐去了郑飞鸾的真实身份。而这篇仅有一页纸的报道,会在将来帮上他一个很大的忙。
三月末,白昼渐长,蝉鸣嘒嘒,桥底的小雏鸭长成了肥硕的大胖鸭。
落昙镇的夏天到来了。
南方小镇纬度低,入夏早,当渊江还在北方等待早春回暖的时候,落昙镇的芍药已经开了不知几重红。
阳光雨水充沛的地方,野草容易蔓生。戴逍白天忙着除草,铃兰就穿着小裤衩蹲在花圃边,头戴小草帽,手拿细树枝,拨弄着草丛里圆溜溜的西瓜虫当球玩。
六百六的一身脂肪快被太阳烤化了,毛皮贴地,瘫在墙根吐舌头。
程修去收拾客房,抱着一大摞用过的床单被罩走下楼梯,一股脑儿丢进洗衣机,再倒一瓶盖消毒洗衣液,哐啷啷转起来。
何岸仍是体虚,暑热一起就倦意连连,在长廊下支了把凉椅,搂着毯子睡着了。
郑飞鸾每天下午回客栈休息,踏进大门,看到的往往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八九不离十。他会先向戴逍和程修打招呼,然后递给铃兰一块今天份的奶糕,再帮熟睡的何岸盖好毯子,最后才去自己房间里休息。
他在青果客栈住了三个月,所有人都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
三个月,将近一百天,他每一天的表现都无可指摘。
客栈有了麻烦,只要向他求助,无论事态大小他都不会推辞,简单些的出谋划策,让戴逍自行解决,与难办些的就亲自出面,而且执行力高到可怕,往往在问题初露端倪时直接连根铲除,能当天搞定的绝不拖延到第二天,如同攥了一只催命的秒表。
这种风格,往坏了说是狠辣,往好了说是利落,在处理问题时效果奇佳。
自从郑飞鸾入住,青果客栈再也没有了难以解决的麻烦,因为所有可能引发事态扩大的苗头一出现就被掐死了。类似的经验多了以后,信任逐步积累,就连戴逍对他的态度都缓和了许多,平日里见了面,点头招呼,也算得上半个朋友。
戴逍尚且如此,铃兰自然更不必说。
小丫头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怕郑飞鸾怕得不行,恐惧浸透了信息素,想扯断两者的关联实在不太容易。
为了能早日亲近女儿,郑飞鸾不得不使用另一种关联去替代它:每天下午,他都雷打不动地送一块刚出炉的奶糕给铃兰。时间一久,铃兰形成了条件反射——只要闻到郑飞鸾的信息素,就知道马上要有香香甜甜的奶糕吃了,自然不再反感。
这做法或许有几分卑鄙,但是非常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