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自然也不敢说啥了,只有田凤英看了看周老太说,“妈,要不我跟您一起去?”
周老太嫌弃的看她一眼,“你跟着去干啥。”
田凤英立即道,“我能给你们洗衣服干活啊。”
周老太道:“我也能干。”
“我做饭好吃啊。”田凤英急忙道,“老五最喜欢我做的饭了。”
这个理由还不错,周老太点头,有些犹豫了,洗衣服打扫卫生她能干,可做饭不行啊。她打年轻时候就不做饭,其实也做,只是做的太难吃了,被她男人周老头嫌弃就再也不做了。所以他们家没孩子之前周老太做饭,等周卫东十来岁的时候就周卫东带着弟弟做饭,当初找儿媳妇的时候特意问了田凤英会做饭,而且做的特别好吃,所以才把人娶了回来。这么多年了,老周家的饭菜好像都是田凤英领着赵海燕和钱文娟做的。
最关键的是周煜最喜欢田凤英做的饭菜啊。
“大嫂,你走了,家里几个小的咋办?”赵海燕挺喜欢现在的田凤英的,打心眼里舍不得她走。
田凤英不在意道,“晓军和晓兰都上班,晓强也在县城上学很少回来,完全不用担心。再说了他们回来不还有你俩吗,给口吃的别饿着就行了。”
赵海燕竟然无言以对。
周老太本来还犹豫,听到这话大腿一拍做了决定,“就这么着了,凤英就说去京城照顾我。”
如此安排,周煜也没法说不了,他如今只觉的情路渺茫充满坎坷,要想欢快的啪啪啪估计都得每周去招待所了。
唉,好生命苦。
周老太做了决定,第二天就开始收拾东西了。
待下一次周晓军几个回来的时候就听到了这样的消息,几个第三代孩子在接到周煜的指示后纷纷劝说。
无果,维持原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