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煜想起来了,“哦,那窝怂蛋家的人啊,竟然有胆量招惹村霸,真是好胆色。啧啧。”
见他这副模样周晓云没说的是自打前天一战,她小叔可以说是一战成名了,估计在名声上能打败陆云洲胜任新一届村霸了。
不过周晓云没敢说,周晓军等人也默契的没说。
周晓云八卦上了瘾,啧啧两声,“想当初李璐璐还喜欢过小叔呢,不过她奶说嫁给瘸子傻子也不能嫁给你。”
“什么?“周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不喜欢女人是一码事,可被个老太婆嫌弃还不如傻子瘸子就让人难以忍受了,”我竟然还不如个瘸子傻子?”
周晓云自知失言,哈哈两声后悔极了。
等到下次回来的时候周煜就发现村里人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而且有些熟悉,额,像村民们以前看陆云洲的眼神。
取而代之的是,陆云洲在村民们心目中的形象也好了起来,甚至他亲眼所见陆云洲与村民说说笑笑的,而在看到他后立马卡壳。
周煜颇为郁闷,不过这郁闷来的奇怪去的也快,毕竟人生那么长,有的是有意义的事要做。
比如说学习,比如说他收到了陆云洲的信。
明明在一个县城,明明半个月就可能见一次,可陆云洲却给他写信了。
初次收到陆云洲的信周煜差点乐翻天,信里其实也没写什么,就是感谢了他送的书,又和他说了些村里的事。
不过就是这些小事足够周煜高兴了。
考虑许久后才给陆云洲回了一封信,说了他对高考的看法,然后又叮嘱他好好复习功课。
陆云洲寄出那封信的时候就后悔了,他自己都不知道哪里来的想法竟然去给周煜写信。可已经寄出,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过了半个月,周煜没回来,陆云洲却收到他的信。
看完信陆云洲笑了笑,然后提笔写了封发往省城的信,然后做好打算明天去趟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