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还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她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这个小村子,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市里,再远的,就只从别人的口中听说过。她虽然不知道去首都的路有多远,也不知道去首都要花费多少钱,可为了自己的儿子,她还是能生出离开家乡的勇气。尽管那是自己从未踏足过、甚至也不知道暗藏着什么危险的地方。
“我种地,我种地每年能有不少钱,还有卖鸡蛋,我再省吃俭用一些……奥,现在砚砚不在我身边了,也不用我给他攒学费了,我能攒的比以前更多呢。只要我攒一攒,肯定能攒到去首都的钱。”方红花希冀地看着她,小心翼翼地问:“那个时候……你能不能让我见见他?”
方母仍然不说话。
方红花眼中的光芒渐渐黯淡了下去。
孩子是人家的,答不答应都是人家的事。
可一想到从此以后就再也见不到自己养大的小孩了,她便觉得整颗心都痛了起来。
她低下头,手指绞着衣角,目光看到自己粗糙的手,再一瞟,瞟见对面人保养的比二八少女还要白嫩的手,顿时又自卑地收回了视线。
她从小养大的小孩是要去过好日子了,自己要求再看他,说不定还会连累砚砚呢。
方父叹了一口气,拍了拍妻子的肩膀,才开口道:“我们并不是不让你看砚砚的意思。”
方红花顿时惊喜的抬起了头,连忙道:“你们说,不管是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的!”
“我们也没有太大的要求,只是你也看到了,这儿条件实在太差了。”方父重重的说了一遍:“我们想让你到首都去,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去首都?”方红花愣住了。
这是她实在没想到的答案。
她在这儿出生,这儿长大,在这儿度过了四十多年的时光,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她能说得出这儿的每一个细节,也一直觉得,自己会一直生活在这里,直到老去,直到死去,然后就和村民一样,连骨灰都埋在这片土地上。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离开这儿。
方红花张了张口,却是一个声音也没有发出来。
她不敢答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