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不疼?”
始料未及的是,她问了一句他没有放在心上、更不奢望她会问出口的话。
疼不疼?
他不知道。
袖口滑出玉手,她偏过头去瞧他受伤的耳朵。
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琳琅暗道,一二三四五都是舍得对自己下手的狠人啊,而且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
大盛的血衣密探共有七十五人,从血虫的种下之日起,对王朝忠心耿耿,从无二心。然而,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多了,难免产生金盆洗手的念头,可是无一例外,他们全失败了。
失败的原因多不胜数,特殊的一点在于,他们抵挡不住对血虫的依赖,承受不了碎骨断筋的疼痛,尤其害怕一身修为从此荡然无存。习惯站在高处俯瞰的人,是无法甘心自己与凡夫俗子混为一谈。
这个少年在过去二十年里,总是嬉皮笑脸地混日子,斗鸡遛狗,吊儿郎当,将纨绔公子的架子学得七八分。身段软,脸皮厚,嘴上仿佛抹了油似的,你总疑心他是风月场所里的常客老手,没有半点值钱的真心。
偏是不正经的人,脊骨却比寻常男儿要硬上三分。
李千机垂眸凝视她。
长公主今日别致风流的惊鹄髻是他亲手绾的。除了他醒来那次,她为了哄骗自己而精心穿戴过,其余时间,她仗着自己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懒得梳妆打扮,发髻总挑最简单的来。
以及,这双耳垂下的朱红流苏,也是他出任务之际,偶尔从摊面上窥见,想到她唇上胭脂,不染而朱,于是毫不犹豫地要下了。
得手之后,他又开始忐忑不安,小玩意既不是多名贵的翡翠,也不是多衬人的珍珠,它的前主人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糟老头子,一双糙手,头发也乱糟糟的,有着生意人的圆滑,皱巴巴的老脸上团着和气。
也许是他盯着的时间过长,老头子心神一动,特意拉着他,神秘兮兮地说这对红流苏耳环叫红丝暗系,最适合新妇敬茶,要不是看他骨骼惊奇风度翩翩,一般人老头还不买。
嘿,坑蒙拐骗到祖师爷的头上了。
瞧着糟老头子乱转的眼睛,李千机心头敞亮,这老货绝对坑害了不少像他这样单纯天真情窦初开的少年郎。
于是李神棍掐指一算,更加神秘兮兮跟老头子掰扯,言及他儿孙今日必有血光之祸,需要破钱消灾,把老头子唬得一愣一愣的。老头子为了给儿孙消灾,忍着肉疼,愿意把整个摊子的物件送给李神棍。
李千机忽然就编不下去了。
明明他以前骗死人不偿命,撒谎稳如狗,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难道是心里装了个人,心肠也就软了吗?
他老老实实说明是误会一场,又老老实实掏了铜板买下了这对红流苏。更怀着一股隐秘的心思,李千机将流苏压进了琳琅漆红妆奁的最底层。
他想,也许这对粗糙廉价的殷红流苏,不该出现在长公主纷华靡丽的生命中。
结果第二天,他见得她耳边一抹潋滟红光。
顷刻裂骨之痛,甘之如饴。
李千机不禁伸出尾指,勾了勾琳琅的嘴唇,仿佛是在疑惑她的唇珠为何比其他女子还要来得饱满柔软,不然怎会令得他神魂颠倒,自甘堕落到如此程度。
“长公主,对你来说,万人之上真的有那么重要?”
他知道她在织一张网,他与师兄们全是她蜘蛛丝上的猎物,借阑门弟子之手,搅动天下风云。
她是在报复师傅吗?连带着迁怒他们这些师兄弟?
还是说,她一贯如此心狠手辣,只是从前嫁做人妇,不得不掩藏野心。
“这个答案,对你来说,重要吗?”她反问一句。
心思玲珑的少年沉默了半晌。
“重要。”
他抬起自己的手,点点猩红,“你看我这双手,现在沾的是自己的血,闹得再厉害,至多把自己祸害死,也不碍着谁的路。天底下没了一个李小狗,还有陈小狗、王小狗、蔡小狗,好儿郎一大把。”但是,身陷蛛网越久,他就越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还能依旧清醒。
今日是四师兄,那明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