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久都没有发呆过了。
那今天是为了什么呢?
他其实该高兴的。
因为他复仇成功了。
拉美西斯二世对她的耐心告罄,根据这个小鬼睚眦必报的性格,琳琅回去少不了受到一些皮肉之苦。无论他死还是没死,拉美西斯心里永远会保留他这根刺,经年累月之后,就会形成厚厚的隔阂。求而不得的男人与心有所属的女人,这必然会造成一系列的冲突,倒霉的自然是当事人。
她说要在现实中见面,其实是不可能的。
因为在来之前,他已经将时空跳跃的区域封锁了。
她永远都无法离开这里。
没了任务者的时空穿梭能力,她会沦落为一个普通人,会痛苦,会衰老,会生病,会死亡。
等她发现这个无法离开的事实,整个人也会陷入一种恐慌、愤怒、害怕、甚至是绝望的情绪。
心理承受差的,都能直接把自己逼疯。
“……我是不是太过分了?”白非笑喃喃自语。
他做过万年的神袛,也做过万年的魔王,漫长的生命造就了他冷漠自傲的性格。
而别人的命运?那只不过是他手中的玩具。
他想要得到的,就一定会得到。
他想要毁灭的,就一定会消失。
他承认,他确实喜欢伊丽莎白,否则也不会因为误伤她而陷入昏迷。
他找了她十七个时空,与其说是如何的深情,实际上他明白,他不过是想尝试疯狂的滋味,最终的结果也只是为了感动自己。
神将爱情视为游戏,却只接受卑微的顺从。
他不能容忍一丝一毫的忤逆与轻蔑。
“神,她背叛了你,这是她应有的下场。”金蛇从他的衣物里爬了出来,重新缠绕到神的手臂上,吐着血信,“现在复仇既然完成了,我们也该回去了。万一时空封锁太久,可能连你的神力都无法破开了。”
白非笑“嗯”了一声,没有了琳琅在身边,他再度变成那个沉稳的、冷静的、眼眸略带一丝悲悯的神。
神就该高高在上,俯视众生。
尽管有时候他也厌恶自己。
他整理了衣服,从屋子里走了出去。
强盗小弟们并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因为拉美西斯只带了一支小队过来,接到人后就匆匆离开了。
“大哥,你洗好衣服啦?”
强盗头子摸了摸发茬,挤眉弄眼的,一副我懂我真的懂的样子。
小弟们也跟着他嘿嘿地笑。
一切尽在不言中。
白非笑唔了声,“我要出去一下,你们随意。”
他觉得自己已经冷血到没救了,扔下一群强盗在部落里,没有他的管束,又会发生什么事呢?
可他已经习惯了冷眼旁观。
神不需要感情。
更不需要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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