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手指轻弯,拨弄着颊边的翡翠玛瑙链坠,粉芙蓉女袍绣着黄金团花,披着红锻织锦短坎肩,鲜明的异族装扮为她增添了几分浓艳的风情。
身后是辽阔的草原天地,苍翠润碧,女子眸波也仿佛浮漾起新绿的光,颇为妩媚斜了燕昭烈一眼,回敬道,“去帐篷多扫兴啊,别人又看不见你摇床——”
得,原来真正百无禁忌的主儿在这里。
幸亏世子爷最近晒黑了不少,脸上那团红晕才不至于那么明显,他赶紧堵这位主儿的嘴,从人前拖走了。
只是论段数他怎么能跟琳琅比,手心被一片薄薄的温热掠过,紧接着涌起酥麻的滋味,原来是细细的小糯牙轻轻衔咬了掌心嫩肉,宛如钩子,不疼,却扯得他魂不守舍。
于是众人看见,那威风凛凛的凶禽猛兽,软了筋骨,软了意志,变成软乎乎新发酵的面团,任由一个女人坏笑揉弄。
啧,原来是纸老虎啊,一戳就破,真是太没出息了。
简直有失我大好男儿本色。
众人摇头扼腕。
部落的夜晚总是格外热闹的,宽阔澄净的天穹下,星河垂落,大家伙们围着一人高的篝火,载歌载舞的,演绎了一出出草原儿女的直爽风情。
琳琅是最赏脸的,就算不跳,也会随着人群的节奏打着拍子,不同于部落女子的活泼直率,她生得明眸善睐,温柔多情,腰段袅袅如春月柳,锦上花,不艳饰也出落得清丽绝伦。
她在眯着弯弯的月牙儿,安静而柔和笑着,纵然是这样,也折了不少儿郎的腰间花囊。
不少未婚男子同女伴跳着舞,其实注意力全放在她的那头。
部落里实行一夫多妻制,但如果是姑娘特别优秀,儿郎们也不介意共妻,反而引以为豪。
燕昭烈从首领嘴里知道这个传统的时候,气得脸都绿了,那段时间天天守着琳琅,看谁都像是不怀好意的王八羔子,暗戳戳要挖他的墙角。要不是怕琳琅生气,他都想把人拴到腰带上了,生怕他一个不留神,那些看似爽朗的王八羔子就拐了琳琅去天涯海角私奔。
他对琳琅的占有欲是一天比一天浓烈,几乎是到了无可救药的程度,可对方呢,那个小没良心的,对他完全采取了放养家畜的敷衍态度。
敷衍到本家畜有些绝望。
若是有女孩子当着琳琅的面给世子爷表白,她不但不生气,还会笑眯眯给那表白失败的女孩子支招。
就如眼前这般,首领的大女儿塔娜对着他献殷勤时,那小没良心看也不看她家的男人,正捧着别人递过来的奶酒,低着头,小口小口啄着,姿态秀气又好看。
世子爷很生气,相当生气。
她怎么能这样呢?
她怎么能这样!
别人费尽心思挖她家的墙角,主人还心大到猛吃东西!还好她家的墙脚成精了,这一辈子就准备战战兢兢老老实实扎在她的身边。
尽管是这样,世子爷还是很郁闷。他眼珠一转,一把将奶酒杯抢了过来,咕噜咕噜一饮而尽,然后冲着她得意咧着嘴角,一副十分欠揍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