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着痕迹拢了拢裙裾。
真可惜,她颇为钟爱这件做工精美的翠绿衣裳,要知道清新亮丽的颜色在市面上并不好找,因为很稀缺。
李朝云出名的那会,衣服是按自己的想法设计出来的,穿在身上就是独一份,飘飘渺渺的,空灵而绝美。无论是普通人家的姑娘还是千金小姐,都想自己像李朝云那样,拥有一件浣纱女般出淤泥而不染的绿裙,于是继檀香扇之后,稍微跟绿色沾边的缎子又被爱美的女孩子抢购一空。
不过琳琅并不担心,女主的好日子到头了。
男主的眼睛绿幽幽的,如暗夜里潜行的狼,看她的眼神充满着刻骨的恨意。
琳琅喜欢仇恨。
因为仇恨是一种比爱还要强烈的情绪,当它深深扎根在心底,稍微一扯就是支离破碎的疼痛,驱使着主人牢牢记住那个把刀扎在喉咙上的仇人。
只要她还没死,燕昭烈就会想尽办法报复她,弄死她,自然也就没空理会那些所谓的风花雪月了。
在她如意算盘打得啪啪响的时候,对面又发出了一声响动。
这回是儿子打了老子。
燕国公指腹拭去唇边血迹,惊怒的表情突然平静下来,琳琅脖颈间微微冒出一些冷汗,听见他说,“好得很,你现在敢对父亲动手了,以后还有什么是你不敢的?这么能耐,是不是将来要把这天都给捅下来?”
燕昭烈喘了几口粗重的气,双手扶着膝盖,闻言漠然扯了扯嘴角,“天能不能捅下来,就不劳父亲费心了。身为老子想要打死儿子,儿子却不能反抗,这不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他的牙尖嘴利一点也不落劣势。
“你想要点灯?”
“可以。”
男人嘴角克制着某种汹涌的暗潮,“去练武场,老子成全你这小小心愿!”
可见燕国公是真的怒了,连“老子”这等俗语都飙了出来。
看戏的琳琅差点忍不住想摸上一把瓜子去围观,好在她还记得自己的身份,在一边默默垂泪,做足了受害者“全世界我最无辜最可怜最值得同情”的功课。
“去就去,怕你这个老古董?”
燕昭烈龇牙咧嘴,扶着腰,一瘸一拐出了书房。
“啪!”
他的屁股立即被身后的老子踹了一脚,他躲闪不及,好险摔了个狗吃屎。
“卑鄙!背后放冷箭!”
儿子怒目而视。
“要真是冷箭,你现在就应该跟刺猬一样,扎得个透心凉了,还有力气跟老子叽歪?”他老子冷漠无比,这对尊贵无比的父子俩差一点又在门口干起架来。
琳琅见人一时半会应该是回不来了,立马收起了多余的眼泪,蹲在地上翻找有关于国家机密的竹简来。
不管命运的轨迹如何发展,燕昭烈以后若是真正成长起来,跟他老子一样,成为权倾朝野的摄政王,那她这个国公夫人的护身符未必能护得住人,琳琅自信自己的魅力,也知道美色这武器并不是无往不利的。
琳琅做事习惯万全准备,尤其对手是潜力成长型的虎狼,更不能掉以轻心。
她需要比他更先一步了解国家、朝廷、民间。
然而琳琅没想到,就在她摊开竹简时,一道黑影突然倾斜到肩上。
“你在找什么?”
凉飕飕的语气,冷漠得近乎残忍。
首先窜进琳琅脑海里的危险念头是——
完了,她要翻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