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8 章 朱砂痣前女友(3)

“嘿,小畜生不闭嘴!”鹦鹉利索接上。

得,这又是一个被主人教坏的反骨鹦鹉。

李氏捂着胸口更痛苦了。

琳琅则是琢磨着,欺负男主,是不是要从扣他的月俸开始呢?

虽然只是女儿随口一说,李氏仍旧上心了,转头去试探丈夫的口风,瞬间把见惯了宦海风波的文臣吓成了哑巴鹌鹑。

燕国公是什么人?

开国功臣。

王侯气象。

万人之上。

哪怕是他是因为转凉的天气稍微无意皱个眉,旁人都得小心翼翼、绞尽脑汁去想是哪个不长眼的小毛孩惹怒大人了,进而开始人人自危,生怕自己成了那个代罪羔羊,或者是被余波殃及。

有人说是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燕国公要是一怒,千万都不止。

覆灭萧氏后主时,这男人可以毫不手软烧毁了绵延整个金河山脉的前朝王宫,一个王朝耗费千年织成的华美锦绣,在他的脚底下化成寸寸灰烬。

幸好新国稳定后,燕国公的手段温柔了些,不会无缘无故发落别人,且仪容俊美,沉稳大气,朝臣上下对燕国公的畏惧感才减轻了不少。

但对于多数臣子而言,这男人始终悬在心头的一把利刃,就怕行将踏错,这刀刃噗通一声落下来,连个完整的尸首都没有。

李父苦笑不已。

他实在是不太敢把这煊赫多时的开国传说当成一般的女婿来看啊。

李氏见丈夫这惊魂未定的模样,心头的气也就顺了,反正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女儿面前丢脸。因此不徐不缓分析,“国公大人上无双亲奉养,膝下只有世子一人,再过两年就要行弱冠之礼,可自立门府,用不着操心。”她低声道,“再说,大人才三十过六……”

她说得含糊,李父心如明镜。

三十六岁,正当壮年,生养子嗣并不是问题。

像李家这样的门户,低嫁容易招人笑话,而且他们也舍不得锦衣玉食的女儿过低人一等的日子。既然小辈这边行不通,家大业大的国公府倒是个好选择,只不过是相看的对象从儿子换成了他爹。

“这是珍娘的意思?”李父摸了一脑门的汗,哆哆嗦嗦问。

珍娘是李琳琅的乳名,小姑娘及笄后,夫妇俩只在私底下这样唤她。

李氏没有直面燕国公的威严,比丈夫要平静多了,此时忧心的是女儿的异状,“经过白马寺一事,珍娘她对姻缘似乎不怎么上心了,成天就逗那只扁毛畜生,连爱吃的乳酪都不碰了,妾身总担心她一个想不开,就绞了头发去姑子,现在好不容易她松口了……”

父亲叹气,“她可真想明白了?那燕世子,可是她退亲的对象,她嫁过去又该如何自处?流言蜚语对女儿家总是个劫数。你问清楚些,她到底是个什么主意。”

李氏将这番话转述给琳琅。

“娘放心,日子不都是人过出来的?待我风光荣华,谁还记得那点儿芝麻绿豆的破事?”

琳琅掌心摊着剥好的葵瓜子,小鹦鹉垂着脑袋,慢条斯理地,一粒粒叼着吞咽,一边吃还一边欢快地说,“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

溜得很,气都不带喘。

这小畜生是要成精么?

琳琅笑意盈盈说声乖宝贝。

那小家伙更起劲了,“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李氏看这人鸟异常和谐的场面,只觉得往日祥和的观音心经在耳边嗡嗡作响,就跟数十头苍蝇乱哄哄拱在一起似的,心肝脾肺又隐隐泛疼了。

她总觉得再这样下去,女儿就要跟这鸟羽化成仙渡劫飞升过一辈子的神仙,啊呸,是清苦日子了。

事不宜迟,李氏赶紧跟丈夫商量。

燕国公再怎么可怕,还不是一个男人?

她女儿姿色尚可,又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子,难道还不招人疼?

作为一家之主,李父很有决断,也豁得出,“既然她这么想,做老子的,为了女儿,脸面再赔一次不算个事。你让她准备准备,我找个时间领人回来,看看中不中。”

成与不成,还得要双方的意愿,尤其是男方的。

他总不可能强按着燕国公的脑袋,让他娶自己的女儿吧?

好吧他也没那个胆子。

这次相看的女婿比较特殊,李父不得不做万分周全。

燕国公跟那些黄毛小辈的等级不一样,这个身处皇权顶峰的男人权势滔天,日常出入的地方是天子皇庭,一手朱砂改批的是王朝命脉,除了共同处事的高级大臣,闺阁小姐要想见到人简直难如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