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一笑都宛如皎洁的明月。
这是他的心上人。
十八岁的初恋。
一想起就会心疼的人。
他认栽,真的认栽。
少爷将手缓缓覆盖在她的手背上,闭上了眼。
天边吞噬了最后的一丝余光。
少年俊秀的轮廓渐渐变得晦暗,看不真切。
那就这样吧,带我走。
我把那个傻小子交给你。
请你一定,要好好对他。
他可能会有些笨拙,因为很多事都要重新学起,所以,给他多一点时间好吗?
他向来不是聪明的小孩,也不懂得如何讨人欢心,有时还爱嘴硬,总是恶语伤人,可这并不是不喜欢你啊。
只是不懂得怎样表达,才能让你欢喜。
越是喜欢,才想着用幼稚的举动来引起你的注意。
越是用力,越会把事情搞砸。
所以,对不起,请再等一等他。
总有一天他会长大,会冷静、理智、成熟,会知道喜欢一个人,要将她怎样好好藏在心口、吻在唇边、捧在手上。
而现在,容许我的稚嫩吧。
我保证,会为你真正的长大。
再来替你遮风挡雨。
自这天以后,少爷再也没有回过薛家。
课余时间,他开始做起了兼职,洗盘子、送外卖,努力维持着两人的生活开支。他甚至放下了身段,主动讨好楼下那位花店阿姨,买花时就缠着打折。
毕竟,他可以忍受吃最便宜的盒饭,却不能委屈他的琳琅。
朋友们都认为他疯了。
为了一个女人,竟然抛弃了太子爷的身份!
还干起了以前他最不屑的粗活!
“阿绍,回去吧,伯父伯母都在等着你。”
华少抽了抽嘴角,他实在没法相信眼前这个手里提着大包廉价塑料袋的家伙居然是薛绍。
他们俩穿一个裤裆长大,这个小霸王的肆意妄为他是最清楚不过了,谁要是敢给他一点儿气受,保准第二天让你痛哭流涕哭爹喊娘。
可是现在呢?
他心甘情愿的,为一个人,跌入尘埃。
华少很惊恐,他觉得阿绍一定是鬼上身了!
很有必要找个大师来给他招招魂!
“是朋友,这话就不要说了。”
薛绍眼神沉静,想得很明白,“我虽然不再是继承人,但爸妈始终是我的爸妈,我依旧能够孝顺他们。可我跟琳琅,只要我一松口,一退缩,我们就再无任何的可能。”
“只要一想到跟她分开,心里就很难过,都没法呼吸了。”
华少一脸惊恐,这还是他认识的薛绍吗?
听得他都起鸡皮疙瘩了!
“一看你就是没真正谈过恋爱的人,懂个屁啊。”
少爷斜睨了他一眼,赤/裸裸的鄙夷。
华少:“……”
生平第一次,他被这个智商欠费的好基友给怼得无言以对。
可是……
好像还真有点羡慕呢。
他看着那个黑发女孩笑着扑上了薛绍的后背,她的眼底好像研碎了一池的春光,朦胧如烟雨,美得令人怦然心动。
不可否认,琳琅对他的吸引是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