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缓的古乐流淌开来。
“你的笔力很匀健,但少了一些行云流水。行书,最要紧的还是风味。”琳琅这样说。
少爷很不服气,直接扔了笔,抱着胸冷笑瞅她。
琳琅站在他身后,见状,弯下腰直接用他的毛笔书写起来。
薛绍却十分不自在。
她似乎一点儿也没察觉到此时的暧昧,下巴几乎抵着他的肩膀,淡淡的发香如雨后的栀子。
他侧眼偷偷打量她。对方长长的睫毛半垂着,掩着那檀珠的眼眸。她脸颊的肌肤比不上那些富家千金的细腻嫩滑,却也饱满莹润,约有一抹晕红,让人想要一品芳泽。
薛绍从来不会委屈自己,只是还没等他行动,对方已经直起身来,似笑非笑看着他。
向来无往不利的情场少爷,此刻只有一种被抓包的窘迫感。
第三战,完败!
一而再,再而三,少爷连续几次在琳琅面前吃了闷亏,不自觉对一个平民女孩上起心来——他还就不相信,赌上太子爷的魅力与骄傲,怕拿不下这个许琳琅?!
托薛少的福,因为这人的高调示爱,琳琅迅速成了校内名人,日子过得相当舒坦。
如果她涉世未深,带她看遍世间繁华。
倘若她历经沧桑,那就陪她去坐旋转木马。
因为发狠想要吃下她,薛太子做足了功课,一丝不苟执行攻略宝典,带女孩儿吃顶级大餐,穿大师华衣,还有各种层出不穷的小惊喜。比起之前的女朋友,无疑是咸菜白粥跟满汉全席的差距。
她们很不甘心,明里暗里给她下绊子。
琳琅直接将威胁短信转给某位少爷看,“看来你太子爷的名头也不怎样管用嘛,你说是不是呀?小臣儿。”她盘腿坐在草地上,逗着斑鬣狗,薛少给它取名为威风凛凛的“将臣”。
先前还笑容满面的少年瞬间阴沉下来,招来了周达,附耳低语了几句。
周达临走前心有余悸看了眼琳琅。
——少爷你确定摘的是玫瑰花而不是食人花?
琳琅隔天就“无意”听到了他那群小女友的结局。
“你可真是狠心呀,一夜夫妻百日恩,你就不心疼?”
她瞅着窝在腿上的某只大型狼犬,拧着他耳朵来玩。何为翻脸无情,她算见识到了。兴许对太子爷来说,女人只是他众多消遣的一样,伺候他高兴了,锦衣玉食养着,要是腻了,对不起,你该收拾铺盖滚蛋了!
周达在一旁看得心惊。
众所周知,薛绍并不喜欢别人触碰他私密的领地,比如说耳朵这样敏感的点儿。以前就有个清纯小明星,自以为受宠无所顾忌,似咬了薛绍的耳朵,他当即大发雷霆,现在那个小明星不知道在什么疙瘩角落跑着龙套呢。
果然,少年皱起眉,正想发作,琳琅就说,“这么漂亮的耳朵,扎着耳钉怪可惜的,都摸得不过瘾。”还咂咂嘴,一副遗憾的语气。
年轻的管家默默垂下了脑袋。
在这个高情商的女孩面前,她总能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上次她不过是摸了摸薛绍的头发,说了几句话,第二天周达就瞧见了自家那霸道的小主人换了清爽的黑色短发,喜得刚回家的夫人老爷热泪盈眶。
“这有什么,拆了就是。”
少年被夸奖得喜笑颜开,很快转移注意力。
琳琅笑着替他拆卸各色宝石耳钉,“疼你就说,我轻点。”
女孩子的柔荑拂过耳垂,犹如羽毛挠着心尖,让他发痒。
薛绍忍不住捉住她的手。
“怎么了?”她低头看人,几缕发缠绕自己的脖颈。
“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吗?”
薛绍听得见自己的呼吸。
“那要看你,是不是真心的了。”琳琅一愣,旋即唇边漾起春水般明媚的笑意,半是认真半开玩笑道,“你要知道,我最讨厌骗子了。”
少年突然噤声。